PDF版
往期回顾
发刊日期:2017年11月07日> > 总第2780期 > A06 > 新闻内容
“上22休8” 弹性工作制应该缓行
新闻作者: 文/斯涵涵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7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每月有一次8天长假,但代价是要连续上班22天。近日,贵州省清镇市的一项工作时制改革试点广受关注。当地宣布,从11月1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将用半年时间,在全市9个乡镇部分岗位试行这项工作。(11月6日新华网)
清镇市推出这项改革的理由很充分:试点旨在打好服务“时间差”,解决群众特别是“上班族”上班忙、农民农时忙等由于时间关系办事难的问题,并且也有法律支撑——《公务员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试点工作仍然坚持以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制为基础,只是实行错时延时制,相当于调休。
然而,笔者认为,“上22休8”弹性工作制应该缓行。首先,其不符合劳逸结合的身体健康原理。每周“上5休2”40小时工作制度是国际通行的休假办法,我国实行双休日制度后,民众增加了闲暇休息时间,丰富了业余生活,提高了生活品质,更明显带动了旅游产业,好处多多,而长时间连续工作对身体不好,张弛无度,至刚易折。
其次,并不能提高公共服务效能。清镇市要求,试点中,各乡镇要错开白天及农忙时节,积极深入村组、田间地头访贫问苦,开展政策宣讲、农技指导、全程代办等工作。公务员是有严格的工作纪律的,这些工作也需要各部门协调配合。一个公务员为了“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可以铆足劲干22天,但是否需要相关人员配合及监督?单个公务员偷懒、或弹性工作制的工作效率如何考核评估?假如工作人员一起休息导致整个部门岗位空缺,如何接上空挡?总之,当整体有序运转的政府机制变成了日以继夜的“散兵游勇”,极可能降低公共服务效能,难以让群众满意。
最后一点更为关键,长期以来,公务员以稳定、体面、优越的职业特点备受国人青睐,每年公考人数居高不下就是很好的证明。在很多民众还在只能单休、没有双休、没有带薪休假也没有加班工资而愤懑不平时,甚至程序员们都在实行“996”工作制,一些公务员不但可以享受双休及带薪休假,还可以随意调休,恐怕引起的不仅是羡慕嫉妒,还有其他不良社会情绪,这对于政府形象及公务员队伍的建设都是极为不利的,因此,公共服务部门“上22休8” 弹性工作制必须慎重考量,谨慎执行,切莫冒进。
上一篇 下一篇
 
CopyRight 2009-2012 © All Rights Reserved. | 备案号:湘B2-2009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