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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吐槽都能被起诉?看法院怎么判
新闻作者: 易雄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31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今日女报/凤网讯(通讯员 易雄)生活上遇着不顺,在朋友圈吐槽一番,结果居然被对方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名誉损失费,这可怎么办?娄底冷水江市民伍某就遇上了这样的烦心事。
  原来,伍某2016年10月决定开家实体店。她与一家广告公司签订合同定制门面广告,广告公司承诺第二天交稿,伍某交了1000元定金。可过了两天,广告公司还没消息,百般催促无果之下,伍某另找了一家公司设计,并要求原先的广告公司退还定金。但该广告公司还是没有回应。伍某便接连几天在微信朋友圈吐槽,发表了该公司不按时交工又不退钱的言论。由于伍某的微信好友较多,消息被很多人转发。此时,该广告公司立即将定金退还给伍某,却也向冷水江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伍某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0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伍某在微信发朋友圈发表言论的目的是为要回其预付给原告的定金,主观上没有贬低原告人格的故意,虽然在使用的语言上有欠妥之处,但只要原告诚信经营,该微信对其信誉的影响不大,故被告的行为不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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