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版
往期回顾
发刊日期:2017年10月19日> > 总第2775期 > A12 > 新闻内容
长沙交警晒“成绩单”:6年半处理61万起事故
新闻作者:虢灿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9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今日女报/凤网讯(通讯员 虢灿)“小车之间小刮擦,3分钟不撤离现场,一旦造成拥堵,交警部门将进行处罚。”近日,长沙市交警支队通报长沙全市快处快赔情况,自2011年3月全面实施快处快赔以来,已处理事故61万起,日均超过400起。
  10月14日,在麓谷大道桐梓坡路口北往南路段,两辆小车不慎追尾,其中一名车主对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实施办法较为了解,当即报了警。民警到达现场后,确定事故符合快处快赔实施办法。于是对事故车主进行了现场引导,在5分钟内就将事故车辆撤离了现场,没有造成交通拥堵现象。随后,两位车主自行去快处快赔处理中心进行了处理。
  “只要是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道路上,早上6点到晚上10点间发生的机动车之间未造成人员伤亡、仅造成车辆损失且单方面车辆损失不超过5万元,车辆都能自行驶离现场的交通事故,都适用于快处快赔方式处理。”高新区交警大队122中队中队长陈东介绍,通过快处快赔方式处理交通事故,当事人要对事故车辆和现场进行摄像和拍照,固定相关证据,携带驾驶员相关证件,在48小时之内前往快处快赔处理中心进行处理。
  “对于驾驶人没有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合法号牌,或者驾驶人饮酒、服用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的,一律不适用于快处快赔方式处理。”陈东说。
  目前,长沙全市已设置13个服务点,城区通过快处快赔处理的事故达到了所有事故总量的八成,农村达到了六成。
上一篇 下一篇
 
CopyRight 2009-2012 © All Rights Reserved. | 备案号:湘B2-2009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