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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7年09月12日> > 总第2766期 > B02 > 新闻内容
已在行政机关相关岗位工作的人员,免考法律职业资格
新闻作者:彭敏整理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2日 查看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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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在行政机关相关岗位工作的人员,免考法律职业资格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修改《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决定说:已在行政机关相关岗位工作的人员免考法律职业资格。这次修法,明确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衔接。
那么,具体情况究竟如何呢?请扫描右边二维码或者关注湖南省司法厅官方微信“微言说法”,查看9月5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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