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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特困人员等就医报销比例提高10%
新闻作者:通讯员 李静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5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今日女报/凤网讯(通讯员 李静)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联合下发《关于做好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明确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制度对经相关部门核准认定的贫困人口实行适当政策倾斜。
  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方面,将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政策范围内费用(指按项目付费)报销比例提高10%;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方面,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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