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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晕门”背后是民航“冷服务”
新闻作者:王琦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8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8月1日,大连飞往深圳的ZH9632次航班,在乘客登机后数小时未起飞,一名女乘客在机舱内因中暑晕倒,机场地面救护人员上飞机进行救治,救治后,机组人员要求晕倒女乘客签署免责协议才能起飞。事件爆出后,不少网友质疑航空公司为何不开空调,并让乘客签署“免责协议”。
  (8月6日《扬子晚报》)
  最近,多地天气出现连续高温,民众也发生多起中暑晕倒事件,在开放环境尚且如此,更何况是暴晒下的飞机这种密闭空间?虽然航空公司回应称:空调开了,只是制冷效果达不到;地面空调车不够等。但是,在如此高温下,让乘客在暴晒的飞机中滞留数小时导致中暑晕倒,这是无可否认的事实。“热晕门”的背后,实际上折射出民航的“冷服务”。
  或许这架飞机自身的APU正好在这次出现了一部分故障,或许地面的空调车确实不够,那么为何不采取别的制冷方式,与廊桥固定的空调设备连接?退一万步讲,就算种种原因之下,现在的制冷效果已经是最大程度的保障了,那么能不能给乘客多倒几次水?能不能提供适量冰块以降温?能不能多联系下地面空调车?更或者在得知需要等待数小时的时候,让乘客下机在待机大厅等待?相信乘客们宁愿多走几步路,也不愿意“清蒸”数小时,当然,或许服务人员并不愿意,毕竟这会带来很多麻烦。
  除了“热晕”之外,触动民众神经的就是“免责协议”了。虽然航空公司称是“告知书”,但此告知书是在乘客因其飞机延误、服务不到位而晕倒之后才签署的,这其中推卸责任的意义显然人尽皆知。不签免责协议不起飞,这是典型的霸王条款。从法律角度来说,这个合同是无效的。民航法规定“旅客在机舱内等待不能超过3个小时”,对此深航相关负责人岳先生称,刚开始旅客在客舱等了两个多小时,后来由于有旅客中暑,医务人员上机救治等,才使得飞机等待时间超过3个小时。看到这儿,笔者不由想起春晚小品《扶不扶》中的那句,到这个时候了,计较那一米两米的有意思吗?更何况,乘客因其热晕才有救治,难道这个时间要算到热晕乘客身上吗?这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因飞机延误后服务跟不上而导致投诉,甚至引发群体性公共事件,这在近几年早已发生多起,也饱受民众诟病。但种种迹象表明,部分航空公司似乎并未从这些事件中汲取教训。说到底这源于航空公司的霸主地位,源于航空公司对服务提升的不重视。对此,相关部门应尽快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惩处,如此方能消航空公司的牛气,让乘客多些底气。比如,虽然民航法中早有规定“旅客在机舱内等待不能超过3个小时”,但由于对处罚、赔偿等并无细则,这如何不让航空公司面对违规仍有底气?
  现在人们出行选择航空的越来越多,提升服务质量早已迫在眉睫,对此,航空公司不应再端足架子,而应尽快纳入工作中去,只有机场服务热起来,才能让民众对服务不满的怒火冷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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