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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7年07月25日> > 总第2752期 > A07 > 新闻内容
■三言两拍
新闻作者:汪昌莲  木须虫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5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快递禁入村”折射农村物流短板
  农村居民一直都是网络购物的中坚力量之一,给增长迅速的快递数量做出了不小的“贡献”。国家邮政局7月11日发布《2017年二季度中国快递发展指数报告》。二季度,重点快递企业乡镇网点覆盖率达到82.6%,进一步畅通了“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渠道。农村快递正在成为快递业务新的增长点,许多地方特产通过快递渠道走进了千家万户,“快递+电商+农业”模式成为精准扶贫的标配。
  然而,与之相对应的是,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还面临诸多障碍,北京昌平发生“快递禁入村”事件,就是一种突出表现。快递的安全、卫生、服务方式及态度等方面的问题日益突出。比如,快递服务人员频繁进出村户,道路交通隐患严重。如此语境下,北京昌平某村禁止快递入村,人们就不难理解了。
  对于农村地区来说,人口居住分散,业务量相对较低,快递公司因为有着成本和利润的考虑,在农村布置的网点仍然很少。目前,各县区的快递公司,基本上都是个人加盟,很少有快递公司直接设点。为了收回投资,一些加盟点的经营行为就很不规范,恶性竞争、收费随意的情况时有发生。再加上一些经营者服务意识、安全意识不强,有的快递代理点连基本的消防安全标准都无法达到。快递下乡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已经引起了一些地方的重视。但如何让快递网点与电商发展同步,这仍然有着较长的路要走。
  可见,快递禁入村,折射农村物流短板,这显然值得多方反思。农村物流快递业的发展,是关系到农村群众生活幸福的大事,地方政府不仅要从政策上对快递企业进行扶持,还要大力宣传电子商务,鼓励农村居民把自家产品放到网上销售,以吸引更多快递企业前来设点。此外,作为快递企业,要着眼长远,在一些有发展潜力的乡镇甚至村子提早设点布局。快递企业还应创新经营模式,建立适应农村现状的物流模式,比如在确保收到货款的前提下,与农村通村班车等进行合作,降低经营成本。如此多措并举,农村群众才能更好、更快地享受互联网带来的快捷和便利。
  
“禁止快递进村”不是懒政就是滥权
  因为此前有快递车撞到小孩,出于安全考虑而禁止快递进村,且不说这样的理由是否充分,就村庄的交通安全而言,并不能保证不会出现其它交通事故,如果逻辑成立的话,恐怕就得对所有的车辆“一刀切”地禁行。毫无疑问,从单纯的举措来看,简单粗暴,是简单的直线思维,典型因噎废食的懒政之策。
  事实上,快递自诞生以来,就存在利弊并存的问题,特别是对城市交通秩序造成一定的困扰。但城市并没有“一刀切”地禁止快递车辆通行,在包容的同时,采取了有效措施加以引导和规范,趋利避害。相对于城市交通安全的管理压力,城中村就要小得多,快递车辆进村乱窜的问题,完全可以强化与快递企业的沟通与合作,通过规范设置收发点、限制通行路段和加强教育管理,将安全隐患降到最低。
  禁止快递进村,村委会有没有对交通作出管控的权力也值得商榷。村委会行使的是民主管理权利,与行政机关的权力有很大的区别,所行使权利应是村民自治意愿的体现,依据《村民组织法》的规定,一方面涉村民利益的事项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另一方面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这些规定都是从议事程序性与决定合法性两个维度,约束和防范村委会民主管理的权利异化成为自决的权力。
  村庄交通秩序管理是否需要程序决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禁止快递进村未必会得到大部分村民的支持。更关键的是,禁止快递进村的行为本身就带有市场壁垒的嫌疑,与国家层面倡导的自由流通、开放包容导向,以及破除物流快递“最后一公里”瓶颈的政策等明显相违背。倘若禁止快递进村背后存在内在利益博弈,成为要挟的筹码,则更是一种滥权的举措。
  农村自治并不能将村庄变成区域割裂的独立王国,更何况是已然逐步融入城市的城中村,还需要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与服务便利,行使自治的民主管理权利应当避免权力化,克服管控的惯性思维,转变观念,提高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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