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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7年06月22日> > 总第2743期 > A12 > 新闻内容
“三个地下车位要改造成幼儿园”
新闻作者:吴迪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2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们小区看有人要在地下车库建幼儿园。”6月18日,今日女报/凤网记者接到了长沙市雨花区山水霖城小区业主刘先生的电话。
  将车库改造成门面或住家的事件是屡见不鲜,但将地下停车位改造成幼儿园,就有点“新鲜”了。带着疑惑,今日女报/凤网记者来到山水霖城小区。
  
“3个车位成了幼儿园”
  “坚决反对负一楼建幼儿园必须拆除违章建筑”、“坚决反对改变车库用途”! 6月19日,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刚走进山水霖城小区,就看到两条醒目的横幅悬挂在楼房的窗户外。
  在刘先生的带领下,记者走进了山水霖城小区负一楼,这里最初的规划是“停车场”。
  记者在现场看到,停车场最西侧部分区域已经被围墙围了起来。刘先生说,这一片被围起来的地方,就是小区业主杨先生准备用来“建幼儿园的”。从现场情况看,车位上新砌的围墙上开有门窗。进到围墙里面,墙边还摆放着砖块和水泥,一楼和负一楼之间的楼板已经有一块被拆下,楼梯的左右两侧钢板已经架好,只剩踏板还没有焊。
  刘先生对记者说:“之前经物业工作人员现场测量,被围区域面积约为192平方米,其中有3个停车位,面积约31平方米,其余为停车场公共区域。”
  记者采访过程中,很多小区居民都围了过来。大家说这名业主采取“突击式搭建”的方式,等到其他业主们发现时车位上的墙都已经砌好了。
  “车位肯定是车位,不管别人买没买,都是车位。他不能把车位围起来改做其他用途。”刘先生说。
  
“这属于违章建筑”
  “这属于违章建筑。”山水霖城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秦女士向今日女报/凤网记者介绍,业主是5月10日开始装修的,投诉之后,雨花区交警大队停管中队于5月12日来过一次,限定他们6月12日之前全部拆除,如果不拆除就罚款。但到现在他们还是没拆。
  秦女士介绍,车位所有人杨先生曾向物业说这围住的部分都是用于幼儿园的消防通道,“户主的3个车位空间加上其占用的停车场公共区域近200平方米,应该不止是消防通道这么简单。”
  “现在围的这个面积,好像还包括教师办公等用途,之前听施工人员说‘一楼面积太小’。”秦女士说。
  雨花区交警大队停管中队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了秦女士的说法,但他解释说:“我们已经做了违建认定,并且下达了拆除通知书。因为我们中队没有强拆权,所以已经移交到雨花区城管队。”
  
车位改幼儿园,问题多多
  山水霖城小区属于湖南省植物园社区管辖。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蔡军认为,占用车位开消防通道只是一方面问题,它涉及的另一个问题是幼儿园的开办与否。
  蔡军表示,目前已有很多业主到社区来反映情况。一些业主觉得小区只有两栋楼,里面建幼儿园会有噪音;而且本小区的孩子没那么多,如果幼儿园对外营业的话,家长接送小孩会造成交通堵塞,给居住在小区里的人带来不便。也有业主从安全角度考虑,认为将停车场改建成幼儿园消防通道,有安全隐患。
  “这个事我们也很纠结,因为小区里还有许多住户希望幼儿园能早点办起来。可另一方面,将消防通道建在停车场里,万一车子一不小心撞到老人和小孩,谁负责?”
  蔡军透露,当事业主之所以迟迟没有拆除车位上的围墙,是希望争取其他业主的理解,最终把幼儿园开起来。“他自己有小孩想进幼儿园,但其他业主认为不行的话,他应该还是会拆。这是他目前的表态。”
  采访中,记者多次联系了停车位所有人杨先生,但他听到来意后,均直接挂断电话。
  
私自改造车位,要承担法律责任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6月16日,湖南省植物园社区主持召开了协调会,业主代表以及开发商代表、幼儿园负责人、物业公司负责人、停车位所有人杨先生参会。“协调的结果是占用的车位退出来,但没有规定期限。”蔡军说,“因为我们不是执法部门,导致协调时在定量和定性上不能做一个很直观的判断,也不敢做判断。”
  业主们对协调会结果并不满意,认为没有达到诉求目的。
  6月20日,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舒骞向今日女报/凤网记者介绍,依据《物权法》第七十条和《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业主私自改建车库,改变用途不得侵害其他业主权益,需要经过业主大会讨论同意,且需要依法办理相关备案、审批、报建等手续。否则就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需要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而截至记者发稿时止,围墙还是没有被拆除。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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