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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7年04月18日> > 总第2726期 > a07 > 新闻内容
急救服务这门技术活儿得更精细
新闻作者:文/庞岚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8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在4月14日《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上,市卫计委表示,北京市将探索非急救业务转由社会化服务运行,且待条件成熟,将与急救服务业务完全剥离。
  在救护车送人就医这件事上,此前曾发生过不少纠纷。比如,有救护车“舍近求远”,结果在绕路的过程中导致患者的病情被耽误甚至因此丧命;比如,有的救护车上没有担架员,已经无法自如行走的患者不得不自己爬上救护车……这些问题,说白了都是钱的问题。
  在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当中,已经规定不得因收费问题延误救治,要为有需要的急、危、重症患者提供搬抬服务等等。再加上非急救业务转由社会化服务运行的探索,我们有理由相信,今后的相关服务将会更加专业、更加可靠。
  病情已经稳定,要出院回家调养,但需要救护车来运输,这当然属于“非急救业务”。但有的时候,患者其实有可能是搞不清急或者不急的。比如说交通事故后表面看来病患只是手脚骨折,全无生命危险,但如果不是专业人士、未经医疗检查,谁能确认其没有“内伤”?再比如,有时对于“门外汉”而言,病情的发展也有可能是出乎意料的——打电话叫救护车的时候情况还比较稳定,并不算是太危急,但是忽然间病情就恶化了,看上去越来越严重。所以,分类调度系统在将院前医疗急救分为急危重症和非急危重症的时候,理应谨慎。
  对于针对急危重症的急救服务,“规范化”当然更加重要。比如说老年人中风后,就不能随便摇动或移动,否则可能造成脑部出血恶化;再比如患者倘若存在脊柱脊髓损伤,不专业的抬抱、移动就可能会导致二次受伤。
  据报道,在德国等救护服务非常专业的地方,相关人员就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救护人员到达现场后会根据患者、伤者的情况,对其进行抢救和搬运,绝对不允许病人家属和旁人插手。
  正因为救护是“技术活儿”而非“力气活儿”,需要高度的专业知识和搬运技巧,所以无论是针对急危重症的急救服务,还是针对非急危重症的非急救服务,都需要把“专业”二字放在首位。否则,急救服务可能误人性命,非急救也有可能会让患者的情况出现反复,甚至变得危急。
  非急救与急救业务剥离,应该是管理上的一种划分。对于急救业务,直接由财政、医保出资,确保急救设施、急救人员、收费标准的规范化。而非急救业务,可以交给市场去做,按供需关系定价,但与此同时监管也不能缺位,必须确保非急救服务也是专业化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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