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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聘省级项目协调员公告
新闻作者:本报整理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8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将在我省开展为期3年的“儿童工作资源中心”项目。现根据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项目协调员一名,特公告如下:
  一、原则及方法
  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择优招聘。
  二、岗位简介
  1.为本省三个项目县30个项目点的运行和报账提供行政支持;
  2.为省级资源中心的运行提供行政支持;
  3.协调沟通国务院妇儿工委办、省政府妇儿工委办、省级资源中心、项目县、项目点、专家等多方关系。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行政协调能力和相关岗位工作经历;
  3.22-35周岁,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潇湘女性网、今日女报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8日至2017年4月24日17时止(非工作日除外)。
  2.报名地点:湖南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长沙市韶山北路一号省委院内二办301)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网络报名
  4.报名材料:本人需准备有效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原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以及上述材料复印件一份,1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半身照片。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持经本人签字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及其它相关证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查。
  (四)应聘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分。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闭卷考试,总分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文字写作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出现成绩并列,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实操能力、适岗能力等。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试时,请应聘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
  五、公示和聘用
  经笔试和面试、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潇湘女性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七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有工作单位的被聘人员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取得证明)。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聘用上岗。
  六、工资待遇
  工作时间为3年,4000元/月(包括五险一金),无其他待遇。
  联系人:刘小菁
  邮 箱:hnfgw2011@126.com
  电 话:0731-82217121
  备 注:请前往潇湘女性网下载招聘省级项目协调员报名登记表(http://www.hnwomen.org.cn/)。


  湖南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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