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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7年04月07日> > 总第2723期 > a04 > 新闻内容
长沙多场馆无障碍停车位障碍重重
新闻作者:文、图:今日女报/凤网首席 记者 谭里和 实习生 邓胜利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07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今年是国务院颁发《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的第五年。近段时间,今日女报/凤网首席记者谭里和接到数名残障读者的电话,反映长沙市城区绝大多数公共停车场没有执行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设立无障碍专用车位,这严重影响了已申领C5驾照(准驾车型为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编者注)残障人士的出行。
  记者谭里和自身也是一名肢体残障人士。据他了解,湖南目前已有3000多名残疾人申领到了驾照,完善无障碍停车位已经迫在眉睫。从2009年2月1日起施行的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33号《湖南省残疾人扶助办法》,到2012年8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2号《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再到今年3月6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修订案(草案送审稿)》,它们都对“城市的大中型公共场所的公共停车场和大型居住区的停车场”设立无障碍停车位作了详细规定,并规定“公共停车场所免收残疾人车辆停放费”。
  由上而下的相关政府令体现了人文关怀,也标志着社会文明的进步,但连日来,记者采访了近10名已申领C5驾照的肢体残障驾驶员,走访了长沙各大医院、车站、机场、商业中心、景区以及城区十余个公共停车场,其现况让人尴尬。


  
理想丰满:国家发力解决残障人士“停车难”
  2012年8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22号《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城市的大中型公共场所的公共停车场和大型居住区的停车场,应当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无障碍停车位为肢体残疾人驾驶或者乘坐的机动车专用。
  《条例》第三十二条又强调,肢体残疾人驾驶或者乘坐的机动车以外的机动车占用无障碍停车位,影响肢体残疾人使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罚;2012年,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司相关负责人对《条例》第三十二条作进一步解释,对占用无障碍专用停车位的车主,在劝离不成的情况下,交管部门应按照“乱停车”处以200元罚款。
  《条例》实施一个月后,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携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了《无障碍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对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有了更加详细的规定:“应将通行方便,行走路线最短的停车位设为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一侧,应设宽度不小于1.20米的通道;无障碍机动车位的地面应涂油停车线、轮椅通道线和无障碍标志。”
  我省2009年2月1日起施行的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33号《湖南省残疾人扶助办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共停车场所免收残疾人车辆停放费。”
  2016年3月6日,湖南省政府公布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修订案(草案送审稿)》第四十八条第三款也提到:“公共停车场应当设置无障碍停车位,供肢体残疾人驾驶或者乘坐的机动车免费停放。”


  
现实骨感:残疾记者探访多个公共停车场遇尴尬


  ①众里寻“它”,难觅无障碍车位“倩影”
  “我们院长都没有专用车位,还有车位留给残疾人专用?”3月25日上午,今日女报/凤网记者(记者系二级残疾人——编者注)来到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绕了几分钟没有找到停车位后,记者向收费岗人员出示残疾人证、C5驾照,并询问医院是否设有无障碍专用车位,该收费人员一听很是吃惊,提高嗓门回应记者。
  记者看到,该医院收费公示牌上虽备注“持合法残疾证件的残疾人驾驶的车辆免费”,但向来“一位难求”的医院没有按规定设立专用的无障碍停车位,还是给残障人士看病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在长沙某网络公司做程序员的李先生持有一级残疾证,行动严重不便,其妻子残疾并刚怀孕,定期要去医院做检查。“医院虽然不收残疾人的停车费,但没有残疾人专用车位,残疾人的车很难停进去,无法方便残疾人看病。”李先生说,他每次送妻子去检查,先要把妻子送到医院门口,找不到车位他就得把车开到附近的停车场,然后打摩托车折回医院陪妻子产检;产检完后,又打摩托车去取车,再返回医院接妻子回家。“看个病,就如同打一场硬仗。”李先生说,到最后,他只得把车放在家里,打车陪妻子去医院。“如果医院执行了国家和省里的政策,我们残疾人看病就方便多了。”
  ②蓦然回首,“珍稀”无障碍车位被占用现象严重
  连日来,记者走访了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湘雅二医院、湖南省儿童医院、湖南省妇幼保健院、长沙市妇幼保健院、长沙市中心医院等多家人流密集的公立医院停车场,和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一样,这些医院虽然对残疾人车辆不征收费用,但均没有设立无障碍专用车位。相同的情况也出现在长沙东塘白沙高架桥、望城坡西二环、侯家塘立交桥、长沙火车南站、长沙汽车西站的多家公共停车场。
  在记者采访的近20个公共停车场中,德思勤商业广场地下车库、华雅国际大酒店以及黄花国际机场设有残疾人专用停车位,但令人遗憾的是,这些无障碍车位被占用的现象非常严重,且有待规范化。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一名工作人员接受今日女报/凤网记者采访时强调,上述《规定》和《条例》均是有法律依据的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不过对于现状,该工作人员还是感到很无奈:“不单单是无障碍停车位没有落实到位,很多无障碍环境建设收效也不明显。这里面有相关管理部门没有重视的原因,很多规定只停留在文字层面,惩处没有执行到位;而在大环境上,整个社会对残障人士权益保护的认识也不是很深刻。所以,目前已有的法规我们要继续普及,残疾朋友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权。”
  (下转A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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