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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植树见树”亟待精准考评
新闻作者:宛诗平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14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文/宛诗平
  1915年7月,在孙中山的倡议下,当时的北洋政府正式下令,规定每年的清明节为植树节。1928年3月12日,为纪念孙中山先生逝世三周年,国民政府举行植树式,并把每年的这一天定为植树节。新中国沿用了这一做法,1979年2月,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将每年的3月12日定为植树节。
  植树造林本是利国利民的好事,然而,时下有不少单位每到植树季节,为了造声势、树政绩,把植树当成一种形式。这样一来,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群众对此意见很大。据2010年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数字显示,自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开展以来,全国累计有121.1亿人次参加义务植树,植树563.3亿株。又有资料显示,我国目前森林面积1.75亿公顷,森林覆盖率18.21%,居世界第130位。人均森林面积0.132公顷,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4,居世界第134位。
  从以上两方面的数字,我们不难看出植树数量和效果的反差了。长期以来,由于一些地方植树的效果好坏没有归属,谁都负责,谁都不负责,追求的是栽树率,忽视的是成活率。最终结果是花了很多钱,仍然是“年年植树不见树”。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不正常现象呢?植树节的设立已经一百多年了,笔者以为,增强植树效果,实现“植树见树”,需要有强硬措施。当务之急,可以借鉴精准扶贫相关制度设计,建立健全植树效果的精准考评机制。比如,把“一票否决制”引入对植树效果的考评中,让相关领导干部为植树结果“埋单”,才能从制度上震慑某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做法。
  当然,考评植树效果,还要注重科学植树。植树是个技术活儿,需要的是科学的“植”,需要的是长期的“照顾”,这肯定不是一场植树活动就能够达到目的的。考评植树效果,就要考评一“植”到底,在“植”的过程中,要做到细心照料,科学“护理”,唯其如此,才能将树植活、植好。
  一年之计在于春,植树“树人”正当时。植树造林也是对各级领导干部思想水平、觉悟高低、能力素质的一次全面检验。但愿各级领导能够实实在在重视植树造林工作,多在考评植树效果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管护责任制,做到权、责、利相结合,切莫再搞那些认认真真搞形式、热热闹闹走过程的“植树秀”了,提高植树造林成活率,使植树造林后真正见树又见林。
  同时,在提倡“低碳、节能”环保生活的今天,植树节不应该湮没在喧嚣芜杂之中,而理应成为现代公民的时尚追求。我们每个人都要不忘植树节,绿色“种”心中,种下一棵小树,呵护一片新绿。倘真如是,营造秀美山川,建设绿色家园,将不再是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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