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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取消漫游费拷问监管力度
新闻作者:斯涵涵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7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今年网络提速降费要迈出更大步伐,年内全部取消手机国内长途和漫游费,降低国际长途电话费。电信分析师付亮认为,提出取消国内长途漫游费是在意料之中。
  (3月5日《新京报》)
  取消手机国内长途和漫游费,民众期盼了多年,舆论也热议了多年,却仍被人们戏称为“化石费用”,现在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着重强调,要在年内全部取消手机国内长途和漫游费,降低国际长途电话费,为此列出时间表,让人充满期待。
  多年照收的漫游费其实是垄断的衍生品。早在2012年,我国移动漫游费收入累计达718.5亿元,在国内移动通信收入中的占比基本稳定在8%至10%。偌大的利润令人垂涎欲滴,而要使运营商主动放弃或让出这个硕大的蛋糕,恐不现实,毕竟站在企业的角度,利益最大化无疑成为终极目标。另一方面,通信行业虽然经过了几次改制,貌似已经充分市场化,但实际上仍然是几家大型企业独大的垄断格局。
  有专家表示,国内漫游费成本很低,取消不存在技术难题。如果说2G网络时代运营商要支付一定的管理成本,收取漫游费理所应当的话,那么时间已经过去20余年,科技飞速发展,三大运营商已基本实现全集团整体核算成本,国内漫游成本已大幅下降至零成本,运营商却还抱着高昂的漫游费标准不放,国内漫游费照收不误、国际漫游费随意收取则是毫无道理的。只能说,不愿放弃巨额收入是主要动因,说明我国电信通讯相关规则方面出现了问题,取消漫游费不是不能为,而在于不为或不愿为。
  相关数据显示,若取消漫游费,我国至少有6亿电信用户将因此受益,有利于挽留因跨区域通信成本过高而造成的消费群体流失。在通讯技术快速发展的当下,运营商过分依赖语音通话收入,抱着漫游费这棵“摇钱树”不放手是种短视行为,互联网时代,各领域发展都需要速度更快、成本更低的信息网络,而漫游收费已成为阻碍我国移动通信事业创新发展的不小障碍。
  2008年工信部下发的《关于降低完成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的通知》,规定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为主叫每分钟0.6元,显然远远落后于时代发展、科技飞跃和民众诉求。从去年开始,工信部已将资费决定权交给企业,工信部研究可行性,并不断跟运营商进行交流和推动,监管的滞后与缺失,导致运营商收费的隐蔽性、随意性、垄断性随处可见。
  没有一个好的市场规则,没有强有力的市场监管,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就无从建立,市场难以发挥它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在降低移动资费结构的改革大趋势下,漫游费不能再像以往一样,任由运营商自说自话,自立规矩,而需要订立公平公正的市场规则:首先,公开漫游费运营成本及收费程序,制定公平公正的游戏规则,让运营商清楚收费,消费者明白消费,切实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其次,加强顶层制度设计,加大监管力度,从根本上遏制垄断暴利的冲动;最后,打破行业垄断,充分引进市场竞争,以制度之力促使电信企业完成服务市场而非垄断市场的角色回归。
  取消手机国内长途和漫游费成为政府工作报告中一大问题,是总理牵挂、民众关心的利国利民的大好事,也是衡量“提速降费”改革的一大关键。有关部门应该认真贯彻总理指示,本着鼓励创新、包容审慎原则,制定新兴产业监管规则。大力推动“互联网+”深入发展、强力督促“年内取消漫游费”的时间表逐步实现,让企业广泛受益、群众普遍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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