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女报/凤网讯(通讯员 贺力平) “法官为我们妇女撑起了‘保护伞’,我不仅成功取得了小孩的抚养权,而且前夫在外欠的钱我也不负偿还责任,现在是一身轻。真的太谢谢法官了。”3月6日,刚领到民事调解书的杨某感激地对邵阳市双清区法院的法官说。
杨某与丈夫陈某于2007年结婚后生下一个女儿。2012年,陈某到邵阳市区做生意后,两人感情日渐破裂并分居,但未办理离婚手续。2015年,陈某与其他女性同居并育有一子。此外,陈某在外赌博,欠案外人肖某10万元。杨某遂起诉要求离婚。法官为不改变小孩现有的学习、生活环境,从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多次做陈某工作,陈某同意小孩由杨某抚养,每月支付800元抚养费。法官又找到肖某,肖某毫不隐瞒地说,自己知道杨某夫妻间感情破裂及陈某另行与他人同居的事实,借给肖某10万元钱杨某是不知情的,且也没有用在家庭开支上。法官又从法律及维护妇女权益出发,做陈某和肖某的思想工作,陈某和肖某达成了协议并履行完毕,杨某与陈某的离婚纠纷也调解结案。
据悉,为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邵阳市双清区法院坚持对涉及妇女权益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优先保护,依法为“半边天”撑起“保护伞”。在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全方位考虑妇女诉求,对照顾子女较多、一心扑在家庭上的妇女,在离婚时加大对其经济补偿力度;对因男方有“第三者”、家庭暴力等过错导致离婚的,提高对女方的赔偿数额。
该院还对困难的妇女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主动帮助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妇女联系司法行政机关为其提供法律援助。近三年来,双清区法院每年审结涉及妇女权利的案件600余件,为妇女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用36万余元,巡回审理涉及妇女权益案件1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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