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还赌债,甘肃人高军铤而走险,与另外两名外省男子共同来到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光天化日之下持刀抢劫了一家女装店。令人意外的是,警方在抓获其中的两名嫌疑人后,却发现三名共同犯罪嫌疑人在会合作案前竟然不曾见过面——都说这是一个人与人之间缺乏互信的年代,既然都要一起“搞大事”了,那为何连面都不见,他们究竟如何取得对方信任,又如何联系并计划作案呢?随着警方深入调查发现,这起看似普通的团伙作案背后竟还隐藏着一个颇有“门道”的秘密……
闹市女装店被劫
“抢劫!把身上的钱都拿出来!”
“再不拿钱出来我就捅了你!”
过去的一个多月里,常德女子杨鑫鑫不时被脑海里反复浮现的惊险场景从熟睡中惊醒。这并非是她看了恐怖电影的后遗症,而是她至今仍挥之不去的一场“噩梦”。
“你能想象自己被人拿刀威胁,身体被摁在椅子上无法动弹的经历吗?我就不幸遇上了!”2月9日下午,常德市汉寿县,跟今日女报/凤网记者谈及自己今年1月初遭遇的惊险一幕时,杨鑫鑫仍感到一阵后怕。
那是1月6日下午4时许,杨鑫鑫正在汉寿县城某商场自己开的女装店里和店员闲聊。突然,三名男子快速走进店内,将她围住。“一开始,我看他们表情有点凶,还以为是上门找茬的,就问了句‘你们来干什么的’?”
杨鑫鑫等来的回答是一名身穿黄绿色棉衣的男子大喊一声“打劫”。与此同时,另外两名男子趁杨鑫鑫和店员尚未来得及反应,疾步上前将她俩狠狠摁在椅子上,动弹不得。
“赶紧把钱拿出来,不然要了你的命!”其中一名男子话刚说完,就从身上掏出了一把水果刀。
“当时我完全吓懵了,都忘记接话了。”杨鑫鑫回忆,拿刀的男子见她被吓住后,转身取走了收银台里仅有的299元钱,另一男子则将她放在柜台上的手机取走。“之后,这三个人可能觉得就这么离开不甘心,又把我和店员拖到洗手间里,用胶布绑住我们的手和脚,封住了嘴,还扯下店员脖子上的金项链,直到他们在店里再也找不到值钱的东西后才离开。”
三名男子走后,杨鑫鑫拼命挣脱束缚,并第一时间报了警。接警后,汉寿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很快赶到现场。之后的几天里,警方在详细询问情况、反复查看案发地附近的监控视频后,很快找到了嫌犯线索。经多次细致分析判断,警方还确定了嫌犯的逃离路线。最终,案发仅过6天,其中两名嫌犯高军、彭超就被民警从益阳市赫山区“请”回了公安局。
经查,现年22岁的高军是甘肃人。去年12月底,他与27岁的四川人彭超相约作案谋财。之后的几天里,两人从浙江辗转到湖南的株洲、长沙等地作案,但都未能成功“出手”。直到案发前一天的1月5日,两人前往常德与另一名嫌犯相约会合后,才最终确定次日在汉寿县城寻找目标“下手”。
而让警方也觉得意外的是,原本以为只是普通的团伙作案,却在几次审讯后有了奇怪的发现——共同作案的三名嫌犯并非熟人,在会合前,他们相互间竟然都不曾见过面。
连过“三审”,方进“犯罪QQ群”
既然三人都不相识,那么,他们究竟如何取得对方信任,又如何联系并计划作案呢?2月10日上午,汉寿县公安局一名黄姓民警给出了答案:“他们是通过犯罪QQ群认识的,申请加入这个群的成员都是各种作案的‘人才’。”
随后,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在查阅嫌犯高军的讯问笔录后,进一步了解到他“入群”的详细过程。
原来,早在2016年11月,沉迷赌博的高军曾偷偷将家里积攒多年的8万元存款取走,几天后就全部输光。为了翻本,他又借了高利贷,又很快赔光。最后,他被追债者逼得有家不能回。正因此,高军急需找到一条“来钱快”的捷径,思来想去,他决定铤而走险。
“那时,我有个朋友因为偷窃被抓刚好放出来不久。想着他有经验,于是就请他带我在年前偷几家,先把高利贷的利息还上,可以在家过个安稳年。”高军回忆,他的提议,被对方婉言拒绝了。
不过,得知高军的确缺钱后,这个朋友倒也“好心”帮他出了个主意。“他说自己在监狱服刑时认识一个大哥,是一个犯罪QQ群的群主,里面有不少‘志同道合’的兄弟,如果我有兴趣,他可以做我的担保人,推荐入群。”据高军交代,他同意后的第二天,就在这个朋友的帮助下接受群主的审核。“入群前的审核共有三项。首先,我得先加群主的临时微信号,并按照群主要求发送自己的身份证正反面照片,以便核对信息是否和担保人介绍的一样;其次,我要给对方发送自己所在的GPS定位,看是否跟担保人说的位置相符;最后,我得和担保人一起,通过微信视频让群主进行最终确认、核对。不过,群主的微信视频画面是没有露脸的,只有声音。当三项审核全都通过,对方才会发来QQ群号,我才得以成功入群。”
“动物世界”暗语多
好不容易入群后,高军发现,这个所谓的犯罪QQ群起名为“动物世界”。群里的二十多名成员的昵称都统一且奇怪——全是动物名,“比如‘冰狐’、‘爱吃辣油的老鼠’等”。而且,群里偶尔还会出现一些莫名其妙的简短对话:“家缺粮,哪里有米下锅”、“猫眼亮,先饿着,等挂完灯笼再说” ……
“有次,群里聊得正热闹,我突然插嘴问了一句‘猫眼亮是不是最近查得严的意思’,群里顿时沉默了,私聊群主也没有理我。”一连串“异常”的现象让“初来乍到”的高军傻了眼。
随后的一个多月里,随着高军在群里“露脸”的次数愈加频繁,群里的成员也渐渐对他热情起来。此时,有一个名叫“变脸猴”的成员主动告诉了他群里的门道。
高军在讯问中交代,群里的成员之所以取动物名称,除了隐藏真实身份外,也能将自己的“专长”稍作交代;至于动物名前的修饰词,则指成员所在的大概位置,方便大家会合作案。“像‘冰狐’,就说明人在北方,因为那边寒冷,而狐狸又狡猾,所以泛指诈骗;而老鼠指偷窃,之所以爱吃辣油,可能说明对方人在重庆。”至于这名热心的“变脸猴”,正是出生于四川的彭超——“猴子”泛指的“专长”,按照高军的解释,是指抢劫。为此,高军给自己取名“灯油鼠”。据高军说,因为老鼠爱吃灯油,而他的初衷也是只偷东西不抢劫。
之后,随着两人的关系越加熟络,高军知道了群里更多的暗语:“像‘挂完灯笼’,是指元宵节后;‘哪有米下锅’,是指谁愿意共同作案。”甚至,就连犯罪QQ群随时解散的前提条件也一清二楚。“一般来讲,只要群里的成员确定好共同作案的信息后,就要通知群主,群主在收到信息后,会将其公布在‘群通告’里供所有成员浏览。不过,群主不会公布作案人员的昵称和作案地点,只有大致的时间。如果作案成功,群内成员通知群主后会取消‘群通告’;但作案失败或者成员未在计划的时间内通知群主,则会第一时间将成员踢出并解散QQ群,重新建群,以此防止警方的追踪调查。”
高军在熟门熟路后,开始约见“变脸猴”彭超,计划合伙偷蒙拐骗。只是,因为两人磨合时间不长,“默契”不够,所以,跑了几处地方都因“时机尚不成熟”没能“出手”。直到今年1月5日,高军、彭超在常德约见了犯罪QQ群里的“水猴”后,最终敲定次日去汉寿作案。于是,便出现了杨鑫鑫遭遇的一幕。
2月10日下午,今日女报/凤网记者从汉寿县公安局了解到,高军被抓获后,警方曾第一时间利用其QQ追踪调查,但该犯罪QQ群“动物世界”现已解散。目前,犯罪嫌疑人高军、彭超因涉嫌抢劫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其他涉案人员正在全力追捕中。
(除民警外,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专家说法>>
社会学专家:让互联网公司自行监管有难度
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刘绪义认为,利用QQ群、微信群等进行的新型犯罪与传统的犯罪手法本质上是一样的,“网络只是提供了载体和平台,让互联网公司自行监管是有难度的,打击还是主要靠执法机关。”
刘绪义表示,此类犯罪还呈现年轻化趋势,多为“85后”和“90后”,且普遍受教育程度不高,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实QQ群和微信群就相当于一个社区,它有弥补家庭教育缺失的作用,如果一个人在家庭 、学校和社会中得不到足够的关爱和教育,他就会寻找新的途径。”刘绪义认为,年轻人具有趋同性,特别是未成年人 ,心智尚未成熟,容易被引导,加上他们渴望理解和交流,因此就滋生了这样的“线上交流,线下犯罪”现象。
“其实QQ群、微信群只是因为他们在生活中缺乏关爱和交流产生的替代平台,想要减少这类犯罪现象,只能靠家庭、学校和社会等多个平台的力量,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培养他们的法制意识和明辨是非的能力。”
律师:群成员犯事群主责任视情况而定
湖南省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湖南崇民律师事务所主任贺刚认为,在本案中,不管QQ群的群主出于什么动机成立了该群,但他毫无疑问是“共同犯罪的首要分子”,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那在普通的QQ群、微信群中,如果出现了违法犯罪现象,而群主并没有犯罪的主观故意,需要承担责任 吗?对此,贺刚表示,群主对群内成员的言论和行为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如果群主发现有群成员利用群进行违反犯罪活动,可以将他踢出群或解散该群。但在群主没有尽到监管义务的情况下,自身又确实没有参与犯罪,那就需要根据相关的网络管理条例,负相应的民事责任和接受治安处罚,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湖南恒昌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东海则认为,如果公安机关的侦查表明,群主自己并未参与犯罪,而且确实不知道、不清楚群成员的违法犯罪行为,那群主并不需要对此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