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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起,湖南新生儿省内上户可异地办理
新闻作者:记者 罗雅洁 通讯员 樊佩君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06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今日女报/凤网讯(记者 罗雅洁 通讯员 樊佩君)外出务工却还要回户籍地为孩子办理户口,这样的麻烦事在湖南将不再出现。1月4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湖南在全国率先推出《湖南省出生登记异地办理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从2017年1月1日开始,凡根据新生儿落户原则需在我省登记户口的未满1周岁新生儿,监护人不局限于在户籍地办理上户手续,可以凭出生登记申报材料,在我省任何一个具有户口登记职能的公安派出所办理上户手续,将新生儿户口登记在户籍地。
省公安厅副厅长汤向荣介绍,实施新生儿上户异地办理可以减少群众回户籍地办理新生儿上户而带来的不便,及时消除新生儿在享受医疗、社保、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政策方面的障碍。值得注意的是,该项举措只针对1周岁以内的新生儿,超过1周岁的另有上户规定。
据悉,从2016年起,湖南省公安厅在长沙市岳麓区、长沙县、衡阳市蒸湘区等6个区县开展了省内出生登记异地办理试点工作,试点期间,共办理新生儿异地上户40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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