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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以下儿童不得脱离监护单独生活
新闻作者:张文杰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03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如何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2016年12月29日,长沙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显示:长沙市将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实现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制有效运行,侵害、伤害留守儿童权益的事件和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将建立留守儿童信息数据库
  《意见》强调,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夫妻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要建立翔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中小学校要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帮助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父母的情感联系和亲情交流。
  留守儿童受侵害,监护人可被撤销资格
  《意见》强调,建立强制报告机制。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农村留守儿童受侵害行为要履行强制报告职责,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有关报告。情节恶劣的,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支持和帮助农民工携带子女进城定居
  此外,《意见》还提出,各区县(市)要大力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为其监护照料未成年子女创造更好条件。支持和帮助农民工携带子女进城定居,在子女入学、医疗卫生、社会福利、住房保障等方面提供便利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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