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 最高人民检察院12月28日召开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积极参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有关情况。据悉,2016年前11个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的校园涉嫌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1881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114人;2016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对被害学生进行司法救助128人、法律援助537人、心理疏导476人、身体康复311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史卫忠表示,根据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程度,可以分为违规、违法行为和刑事犯罪。校园欺凌和暴力达到一定严重程度涉嫌犯罪的,可能适用的有多个具体罪名,如故意伤害、寻衅滋事。但他同时也指出,中国对不满14周岁涉罪未成年人干预矫正还存在法律规定过于原则、特殊学校发挥作用有限、缺乏有效矫正手段等问题,今后要健全完善矫治干预措施和相应司法程序。而检察机关在处理校园欺凌和暴力违法犯罪案中,也发现存在发现难、取证难、处理难问题,建议推动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专门化。
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张志杰介绍,2016年6月,最高检、教育部联合部署开展了“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要求在三年内实现对全国中、小学校的全覆盖。截止目前,全国检察机关共开展巡讲1.6万余场次,直接覆盖1.2万余所学校和774万余名学生,发放宣传资料近400万册。目前,全国检察机关共有7300名检察官担任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单独或者配合其他部门建立了2074个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