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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6年12月16日> > 总第2695期 > a07 > 新闻内容
公共安全必须小题大作
新闻作者:文/郭丹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6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公交车司机打盹犯困要受罚,西安市公交公司的这一规定实际上是有法律依据的。打盹犯困,无疑是疲劳驾驶的状态,我国法律早就对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情况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公交车,作为城市里承载乘客人数、公共运输职能最多的交通工具,驾驶员的状态决定了成百上千个市民和家庭的平安幸福,任何一个影响驾驶质量的细节,都将就不得、马虎不得,抓住几个哈欠小题大作,看起来是对驾驶员苛刻,实则是对公交车服务对象——所有市民包括司机本人最大的保护。对于公共服务岗位,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能讲个人人情而忽视整体保障,肩负的社会责任越大,工作的标准就会越高、要求也就越严。
  实际上,困驾的危险性跟酒驾一样,驾驶员的反应和速度都很滞后,造成的风险和后果都十分不平常。迄今没有引起普遍重视的原因,主要在于操作障碍,由于其界定的迷糊和取证的困难,导致困驾的法治监管力度明显落后于酒驾和毒驾。公交车公司这一措施的出台,恰是时代科技水平和公众意识进步的结果。我们可以通过监控视频加大对司机困驾的识别力度,大大提高困驾治理的可操作性。
  当然,作为公共服务平台,我们不能只从个人身上压责任,让司机承担全社会的公共职能与风险。在对司机严要求的同时,更应该思考如何发挥组织平台的安全服务保障功能。作为全社会公认的高强度、高风险、高压力的岗位,更需要我们从情感上多尊重体谅,尤其还要形成对司机健康权、休息权的关爱机制。毕竟,很多时候,司机并非主动疲劳驾驶,而是福利和待遇没跟上,让司机犯困也停不得,疲劳也必须继续驾驶。
  除了明晰司机的驾驶纪律和责任,各级政府应尽快建立保障公交司机健康的安全机制,督促公交公司加强对公交司机权益的保障,在定期体检、休假制度、工作时间、职业病防治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公交企业应该组织驾驶员进行定期的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多组织司机学习和掌握必要的健康知识。公交司机也应加强自身的健康意识,不带病工作,随身携带急救药品,预防意外情况发生。广大乘客也要多些换位思考,多理解、多支持公交司机的工作,做到文明乘车、礼让他人,至少不要在乘坐公交的过程中给司机添乱。对公交司机有严有爱,要求与保障并进,才能真正赶走公交司机的瞌睡,保证乘客的安心与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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