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不愿意小孩子成为一个“追星族”,或者希望小孩子成为一个怎样的“追星族”,是许多家长都会想一想的问题。两岁多的小孩会不会成为一个“追星族”,我对易小时拿不准。
他已经能喊出一些明星的名字,也能非常明确地告知我们,爱听谁的歌。比如说特别爱听电影《海外赤子》插曲《生活是这样美好》,我收藏的版本是小时姐姐易可以喜欢在前的刘玉婉“牛叫版”,就是歌唱家刘女士在第二段起始模仿“牧童驱犊返”的呼牛小叫,特别逗乐孩子。易小时听这首歌时,经常感叹数声,“生活是这样美好”!他接着感叹“我好喜欢刘阿姨”——这是追星吗?
但显然的,6岁多的易可以,已经开始了“追星族”生涯。她居然喜欢“小鲜肉歌星”王俊凯,已经略显痴迷,要想关闭这个人的电视画面,必须预备半个小时的闭幕缠斗。
我供职的湖南广电大厦下面,建有全国唯一的一栋“粉丝楼”,湖南卫视很尊重观众,视观众为上帝,且以粉丝级观众著称。粉丝楼前,“追星族”等候看现场节目时,可以落座,点咖啡,吃美食。我也在粉丝楼里呆过,一根红线隔开明星与粉丝,三米而已——其实,明星与我们的人生距离,不就是这三米吗?难道还“阿房宫三百里”甚至“三万里河东入海”?
社会上,每个人都要讲每个人的发奋图强——这是我的心声,希望每个健康人自食其力、有所作为,高一点的要求是卓然立世、潇洒行世!粉丝“追星族”本身是好的,他们是有爱的,这比“冷漠无爱亦无趣”好上百倍;他们确也活力充沛、精神百倍,令人羡慕热情的升腾。但是,追星要有正确的度——态度和尺度。爱自己偶像的目的,不是简单的臣服和狂热的追捧,而是从偶像身上和作品中,去汲取审美的源泉、崇美的力量,用以提升自我品质、完善社会生活!
人当然可以有自己的偶像,我也有上百个偶像,覆盖社会百业、人生百科。不说科技上的钱学森们,随便文艺举例,听京剧我最爱尚长荣,听越剧我最爱方亚芬,听美声我最爱吴碧霞,小提琴我最爱吕思清。这里我想说明,追星的目的,不是附庸别人,而是提振自己;借鉴他人路向,学习他人优长,从而发生自我志向,发现自我特长——这是“追星族”的正向标准含义。
明星跟我们相比,有的是光环、名气、价钱、逼格,也有成就与造诣,里面有些浅层次的,也有深层次的,力与美一定是最深层次的!我会从小教育自己的孩子:可以追别人的星,那是识他人之长;应该做自己的粉,那是图自己的强!所有的适度的追星,其实都在完善粉丝自己,进而完善社会与未来!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的孩子若成为这样的“追星族”,我是欣慰的。每个人在这个世界上,绝然独立的个性、志向、特长、价值,都属于他自己的真正独特,无人可以相比,包括他的任意偶像。还是在这个意义上,最高级的“追星族”,应该是自己的“追心族”!——追随自己的心,师法一切高贤,去寻找、设定和释放自我的最大生命独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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