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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吃旺旺运气没旺”是一堂普法课
新闻作者:龙敏飞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7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天天吃旺旺 运气会旺哦”,这是旺旺系列产品常见的广告词。从外地来南宁市的谢先生,却因为这句话写信向执法部门投诉举报,称自己“买了一袋旺旺雪饼,连续食用多天,运气并没有变旺、变好”,要求商家赔偿。9月23日晚上,这封举报信在网上流传,引起网民围观议论。
  (9月25日《南国早报》)
  谢先生这事一出,立马就被娱乐化解读了。有人表示,老婆饼没有老婆,老公饼没有老公,蚂蚁上树没有蚂蚁,这些商品是不是该着急了?还有人表示,“看到这样的投诉我就笑了”,更有人讽刺谢先生“没有常识”……通过这样的现实不难发现,谢先生的维权之举,已被人当成笑话。
  但很显然,这样的事情并非笑话,而是严肃的法律事件。“天天吃旺旺 运气会旺哦”的话语,虽然多数人都不会相信,但并不否定这句广告词有夸大其词的嫌疑。而根据《广告法》第十一条规定:“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从这样的法律角度来审视,旺旺雪饼这样的“引证内容”,的确有违法的嫌疑,因为其并没有提供让消费者运气变好、变旺的依据或证据。
  而此前,就有类似案例。杭州一家炒货店,营业二十多年了,名声在外,店里很多产品都是畅销品,招牌上写有“杭州最优”“最好”等字样。因为违反了新广告法的规定,被罚款20万元。此事一度引发争议,但多数人认为,这是一次强有力的普法宣传。客观来说,如今发生的这事件,与杭州的相比,虽然不大相同,但涉及的问题则有些相似:都与虚假广告有关。
  这么说来,无论谢先生是不是职业打假人,他背后的较真精神,是值得肯定的。毕竟,虚假广告这事情,一旦对公众生活造成困扰,无论影响的群体大不大,都应严肃处理。因而,谢先生举报“吃了旺旺运气没变旺”一事背后,传递出来的,是难能可贵的法律信仰,而这正是调侃者所欠缺的。当前这一事件,甚至可以说是一面镜子,照出了一些人没有法律意识没有法律信仰的真面目。
  因而,对谢先生举报“吃旺旺运气没旺”一事,我们就不能仅当笑话看,而应把这当成一堂普法课。这同样警示我们:我们不能对我们周围习以为常的可能违法的行为熟视无睹,而必须具备法律信仰,懂得在法律的框架下审视问题。当然,我们更希望相关部门能站出来进行解释,若是这样的广告并非虚假广告,那自然最好,若有虚假广告嫌疑,一定要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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