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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6年09月16日> > 总第2671期 > A03 > 新闻内容
法制
新闻作者:陈丹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16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木兰有约”,专为女性讲法
  今日女报/凤网讯(通讯员 陈丹)岳阳市华容县检察院近日组织开展“木兰有约”法治宣讲活动。在该县总工会和有关单位的支持下,由该院女检察官组成宣讲团,为妇女群众宣讲婚姻家庭及社会活动中妇女可能受到的权益侵犯、以及婚姻家庭中妇女财产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知识。
  该活动主办方解释,“木兰有约”就是希望女士们能像木兰一样勇敢地生活,勇敢地保护自己和家人。
  
冷水滩法院发出首份人身保护令
  今日女报/凤网讯(通讯员 翁丽丽 王检)近日,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下发人身保护令,禁止徐某对其女儿实施骚扰、威胁、殴打等行为。这是今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施行以来,冷水滩法院发出的首份“人身保护令”。
  人身保护令,即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是为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防止家庭暴力继续发生,根据申请人申请,由法院核发的具有强制力的裁定。根据规定,如果被申请人违反该禁令,法院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视情况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当事人在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并在申请时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以举证证明暴力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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