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版
往期回顾
发刊日期:2016年09月06日> > 总第2668期 > a02 > 新闻内容
便捷!在深圳缴公积金可回长沙买房
新闻作者:通讯员 岳瑾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6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今日女报/凤网讯(通讯员 岳瑾)在深圳缴公积金,可以到长沙申请贷款买房啦!近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了《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协议》,正式建立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关系。依据《协议》,长沙市和深圳市建立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关系后,实行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职工异地工作调动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认可其住房公积金在异地的缴存情况,并同等计算贷款额度。
上一篇 下一篇
 
CopyRight 2009-2012 © All Rights Reserved. | 备案号:湘B2-2009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