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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举行首次儿童受暴评估培训
新闻作者: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陈炜 通讯员 李万锋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2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三天不打,上房揭瓦”,有多少父母还在用这样“粗放”的方式教育孩子?在媒体频繁爆出的儿童遭受家庭暴力的新闻中,伤害儿童的,很多都是他(她)的亲人。某电视节目中,一名10岁女孩倾诉自己的妈妈是个“虎妈”,这名“虎妈”动辄打孩子几个小时,各种残忍对待甚至精神摧残,孩子的苦恼让节目嘉宾震惊,但也有嘉宾表示:“打小孩很正常,我爸当年也是这么打我的。”节目也好,报道也罢,一切平静之后,孩子还要跟着妈妈回家,家门里面会不会改变,没有人知道。
  如何更好地防范儿童遭受家庭暴力?更为有效地干预家庭暴力行为?7月16日至17日,由长沙市妇联主办、市教育局协办的2016年“给妇女和儿童一个没有暴力的世界”项目启动式暨儿童受暴评估培训会议在长沙举行。这是湖南省首次举办儿童受暴评估培训。省妇联、长沙、常德市等相关部门共120余人参加培训。台湾防暴联盟理事长、中正大学犯罪防治系教授郑瑞隆,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黄晓燕等专家学者受邀就儿童家庭暴力的特点与发现、儿童保护和儿童社会工作的原则与方法、儿童家庭暴力的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怎样制定干预计划以及后续跟进方案等进行了交流和探讨。
  黄晓燕表示,目前来看,家庭和学校是儿童受暴力侵害的主要场所,男孩更容易受到躯体虐待和精神虐待,女孩更容易受到性骚扰和性侵犯,继父母、养父母和监护人有严重暴力倾向或劣迹的家庭中容易发生虐待儿童的案件;被虐待或被伤害的儿童的年龄段主要集中在三岁到十岁间,即大多数被虐待的儿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体力方面与监护人力量悬殊。
  黄晓燕认为,在我国,儿童受暴大多与家长缺乏管教子女技巧有关。“由于家长受‘棍棒下面出孝子’、‘孩子不打不成器’等传统思想影响,再加之将孩子看成自己的私有物,对孩子的耐心也不够,孩子往往会成为受暴对象。”此外,她认为,孩子父母出现婚姻危机、施虐者性格或情绪反常以及对子女期望过高等原因也会导致儿童受暴。
  对长达数年以爱护之名进行的虐打、虐待,社会缺乏回击、阻止的能力,显然更让人揪心。今年3月,《反家庭暴力法》出台,明确了家庭暴力包含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同时要求社会各方面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6月16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提到:对决定限制人身自由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应询问其是否有未成年子女需要委托亲属、其他成年人或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保护机构监护,并协助其联系有关人员或民政部门予以安排”。法条和规定的背后,是很多受暴儿童血淋淋的教训。
  及时报案,报案后及时干预,说起来容易,但落实到具体个人的责任与义务,制度层面必须回答的首先是“不这么做又会怎样”的问题。违背法定义务,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会被法律甚至刑法所追究,尤其是在个案层面,当侵害发生,当外力干预滞后于惨剧,由谁来承担失职的责任,本身就决定了制度层面所设计的诸多预案能否从纸面走到现实。
  黄晓燕希望,国家能进一步加强儿童权利义务意识,开展反家庭暴力教育,完善刑法对儿童家庭暴力的刑罚;提高家长素质,加强家庭教育指导,适当放宽对家庭暴力的认定;完善儿童社会监管制度,对实施家庭暴力的成员剥夺其对儿童的监护权。
  从5月份开始,长沙市在岳麓区试点开展未成年人家庭暴力强制报告和处置工作,岳麓区下发了《长沙市岳麓区未成年人家庭暴力强制报告和处置办法》。该办法在全国属于第一个关于家庭暴力强制报告制度的地方性政策。而在处置办法中,儿童家庭暴力的评估,是开展保护工作的基础和关键环节,关系到发现儿童遭受暴力后怎样报告、如何干预以及后续跟进。湖南此次召开的儿童受暴评估培训,其意义和重要性不言而喻。我们也有理由期待,作为全国第一个发出“双令”的反家暴首善之区的长沙,能够在防止、干预儿童遭受家庭暴力,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方面有更好的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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