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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6年07月19日> > 总第2654期 > a03 > 新闻内容
长期被家暴,保靖女子无奈杀死丈夫
新闻作者:记者 李立 通讯员 张丽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9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今日女报/凤网讯(记者 李立 通讯员 张丽)近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保靖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永顺县高坪乡妇女孔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家住永顺县高坪乡那咱村的孔某与丈夫向某育有两子。向某无固定职业,性情暴躁,而且有酗酒的习惯,曾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被判有期徒刑7年。向某刑满释放后一直好吃懒做、嗜酒如命,一喝酒就打骂家人,向某的父母、孔某和两个孩子都遭受过向某的暴力相向。2014年12月23日晚,遭受暴打5个小时之后的孔某终于忍受不了向某的残暴,趁其熟睡时,将向某杀死。随后,孔某来到公安机关自首。
  了解此案案情后,永顺县妇联第一时间对案件进行了调查。经过调查,县妇联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对家庭暴力“以暴制暴”的案件,县妇联立即与县司法局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联系,为孔某提供法律援助,并主动与司法局工作人员一起,搜集孔某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相关证据。通过实地走访调查,以及与当事人亲属、基层社区、公安机关以及看守所等方面了解情况,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县妇联主动向法院出具司法建议函,及时向审判机关转达妇联组织意见,明确指出家庭暴力对受害妇女的伤害和影响,以及这起“以暴制暴”案件的实质是受害妇女在得不到公权力维权情况下的自力救济。同时,孔某的公婆及当地政府、社区也向法院求情、作证。最后,保靖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孔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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