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上午8点左右,长沙万象新天小区3栋楼内,3岁男童小天(化名)的爸妈外出,外婆趁他睡觉时上楼晾衣服,结果小天醒来独自出门,从11楼电梯间窗户上跌了下去,掉在2楼台子上的箱子里,头部一直流血,送到医院后被诊断为颅骨、肩部骨折,需要马上进行开颅手术,目前尚未脱离生命危险。庆幸的是,他落在二楼台子上的箱子上,箱子上方搭了块木板,起了缓冲作用,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事发后,业主王女士称电梯间窗户没有安防护窗,也没有其他安全设施,窗台的高度和3岁的小朋友身高差不多,有些窗台边还摆放着消防箱,窗台的推拉窗可随便打开,小朋友很容易跌落。对此,该小区物业负责人表示,最近下雨比较多,螺丝被雨淋后锈断缺失,下一步他们将进行排查,将窗户全部安上螺丝钉限开。
如今我们的城市四处高楼林立,可是高层建筑的安全系数并未跟数量成正比,如若做一下统计,儿童高空坠楼事故发生的数字必定触目惊心。长沙这名3岁孩童还算幸运的,更大部分稚嫩的生命坠楼后骤然逝去,留下一个个残缺的家庭,带给父母终身难以抹去的丧子之痛。每一次悲剧发生,都会引起舆论的极大关注和同情,遗憾的是这种讨论和关注往往停留在偶发事故的定位上,以个体事件的妥善处理结束,不管当事人付出了什么样的代价,类似的悲剧依然频繁的重复上演,再次向全社会和每一个家庭敲响了警钟:儿童坠楼事件到底是何原因?是谁之责?如何避免?
实际上,在儿童的公共安全问题上,没有局外人;追问儿童安全的责任主体,也没有局外人。要从长沙这次的儿童坠楼事件寻找原因、追究责任、防微杜渐,家长、开发商、物业,包括所有的小区业主,都不能置身事外,正是各方共同的集体缺意识,把孩子们幼小的生命推向了深渊。
缺之一,建筑设计缺陷。孩子所住的房屋本身的设计缺陷是最遗憾的原因,电梯间楼道的窗户高度不够、防护网缺失,严格来说这不是无意而是有意的,从一开始就设计在了开发商的图纸里。按照国家2005年实施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住宅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高度低于90厘米时,应有防护设施。万象新天事故地点的窗户高度还不到一个3岁孩子的身高,却没有相应的防护措施,不知到底是缺乏起码的法律常识,还是缺乏设计的安全意识和人文关怀?倘若明知故犯,这样的设计者建筑者不就是隐藏的凶手吗?
缺之二,家庭监护欠缺。大部分的儿童坠楼事件都有共同的特点,意外发生时大人均因故外出,孩子一人在家、无人看护。万象新天的这起事故发生时也一样,3岁的孩子一觉醒来发现家里一个大人也没有,大门开着,于是才独自走到楼道里。其实一直以来,我们既未从国家制度层面、也未从老百姓的意识层面对孩子独处时的风险预判和安全保护有过系统的考量,实际上悲剧总是发生在一瞬间,并不会给我们那么多的侥幸空间,孩童的自我安全意识和门窗等硬件的安全保护功能都不可能尽如人意,家长的保护意识不到位,孩子的安全防线就如履薄冰。
缺之三,人文关怀缺失。小区的硬件质量、居住安全,当然是开发商和物业的责任,同时也关乎小区每一个业主的切身利益。公共区域的安全监督与建设,并非一家一户个人私事,却又是每家每户集体利益。楼道窗户太低、推拉阻挡不到位、窗户边放消防箱很危险,这样的问题物业肯定早已知道,小区业主肯定早有诟病,这种早已被预见的风险非得等到流血才能控制吗?如果大家对公共安全、对他人的生命安全持有发自内心的人文关怀和尊重,对身边存在的安全隐患都当做自己的家事绝不怠慢,也许就不必在悲剧之后再来流泪喟叹了。
缺之四,法律效力缺失。儿童坠楼的悲剧频繁上演,硬件上的缺陷其实大家早有共识,可一切依然如故,窗户依然没有防护栏,所谓的安全高度常常是一纸空文。归根到底,是因为安全意识的缺失并没有带来沉重的法律代价。房子的外观、配套、质量等,都有人关注,可其中并不包括对房屋安全设计的追问。我们还停留在重建轻管的阶段,建的时候房屋的质量管得很严,但是一旦房子建成以后,在使用阶段怎么保证它的质量和安全,现在相应的法律还是比较欠缺的,如果没有强硬而明确的法律约束,估计这样的公共楼道和低矮的窗户,还会继续吞噬孩子们的生命。
眼下,万象新天的物业管理方表示会全面加固电梯间的安全栓,可这么一道安全栓肯定是远远不够的。孩子们需要全社会共同为他们编制一道安全的防护网,有来自爸爸妈妈们的精心照看,有每一个社会人发自内心的关爱呵护,更需要法律的健全和强制要求,这才是送给孩子们最好的成长礼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