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微信辐射范围和社交功能的日益强大,朋友圈逐渐成为我们交往的过滤器、筛选器,“了解一个人,先去看他的朋友圈”似乎成为一个社会共识。也正是基于这种共识,朋友圈的展示看似漫不经心,实际上多少都有些刻意,毕竟朋友圈的外联性远远大于私密性,本身就是让渡部分隐私,作为志同道合的社交资本。不过,不管各自的经营方式和目的有什么区别,这种让渡都是有限的,范围界定的核心仍在于二字:熟和私。
就这两个核心要义来说,用人单位显然都不在朋友圈开放的范围内。首先熟字根本无从谈起,两者之间的信息完全不对称,在就业机会的供求格局下,尤其还会出现知情权的不公平,自然也就更无所谓对私的尊重了。将朋友圈和职场混为一谈,生活方式与工作效率混为一谈,行为方式与人品道德混为一谈,这种混淆且不说科学与否,实际上是借助某种资源优势对个人生活私权利的侵犯。
实际上,就用人单位来说,以朋友圈为依据不仅不合理,还并不科学。出于社交或展示目的,朋友圈的展示本来就经过看似无意的有意包装,如何能直接就此判断真善美?更重要的是,私生活的方式与工作上的品质并不直接划等号。一个人是否具有创造力、协作力、规划性和纪律性必须在反复实践中体现并提升,光凭朋友圈来判断一个陌生人的实践素养其实是一种傲慢的无知。我反倒觉得,面对这样以朋友圈识人的用人单位,求职者还得自己再掂量掂量,要不要把自己的奋斗托付于它。
很多时候,我们很容易混淆权利的边界,工作的部分属于工作,私生活的部分属于私生活。企业不管在招聘还是在日常的管理中,要遵循法律,也要遵循公序良俗,更要讲究德行,分清什么可以干,什么不可以干。这体现出的是人事主管等企业领导的素养,也折射出了企业的文化。与其在朋友圈里窥探和臆想员工的品行,不如构筑智慧包容大气的工作空间,以优秀的企业文化吸引人、培养人,激发持之以恒的个人创造力和企业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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