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要放下手机,不做“低头族”,但在原本严肃的法庭上,却出现了一幕奇怪的场景:从原告到书记员再到法官,大家全都低着头,聚精会神地盯着微信看个不停。
先别惊讶,这其实是益阳沅江市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正在进行的“微信庭审”。在这个特殊的庭审现场,“法官在这头,当事人在那头”,面对面对簿公堂的情形发生了改变——微信庭审,最早试水的是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他们于去年12月17日在全国法院首次试行这种利用微信进行庭审询问的新模式。短短4个月时间,太原法院、贵溪法院、蜀山法院等数十家法院都尝试了这个创新之举。
如今,沅江法院紧跟步伐,让相隔万里的一对夫妻玩着微信就把婚离了——这也是湖南法院首次把法庭开到了微信上。
■现场
相隔万里,陌路夫妻要离婚
“我不会回来的!”4月5日,42岁的陈力(化名)向沅江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妻子肖羽(化名)给了他这样一句话。
陈力和肖羽都是沅江市人。2005年,两人经人介绍相识恋爱,并于2006年10月10日在沅江市民政局登记结婚。
两年后,肖羽生下了一个女儿,夫妻间的矛盾也从这时开始爆发。工作压力、家庭琐事、亲友关系……无止境的分歧与争吵把陈力和肖羽压得喘不过气来。亲朋好友虽然曾多次劝解,可两人的关系一直没有得到改善。
2013年4月,陈力与肖羽分居。陈力说,因为之前闹过太多矛盾,两人感情早已破裂,分居后便再无往来。之后,陈力得知肖羽为了逃避婚姻的不顺而去了美国工作,夫妻关系更是名存实亡。
离婚,是必然的。然而,远在大洋彼岸的肖羽却连回来与陈力离婚的心情都没有——这婚可怎么离?
4月5日,沅江市人民法院受理了这桩特殊的离婚案件。法院民一庭办案人员曾联系肖羽,希望她能衔接沟通开庭事宜,但肖羽表示“工作太忙,没办法回国,不能回家出庭应诉”。
“邮寄、公告等传统方式显然也行不通。”负责这起离婚纠纷案的法官李婧婧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由于被告在美国,办案人员首先要确定其在美国地址的可靠性,稍有疏忽,就可能导致对方收不到法院寄送的起诉状和传票;被告收不到材料,法院就要重发,一来二去特别费时间,“很多简单的案子因此要拖上一两年,搞得大家都很累”。
于是,李婧婧决定尝试利用现有的技术条件,通过微信网络视频远程开庭,同步直播,让原、被告在法官的主持下,在电脑前面对面地开展庭审。这一想法也得到了原、被告的认可。
经过沟通,承办法官用微信号添加了双方当事人,将诉讼文书等材料通过微信发送给被告,并将“微信庭审”的开庭时间定在4月13日。
一场“集体玩微信”的特殊庭审
庭审当天,肖羽的姐姐(委托代理人)坐在被告席上,面前摆放着一台接通微信视频的电脑。远在美国的肖羽通过手机就能看到审判庭的全景,法官也通过远程视频有序进行法庭调查、庭审举证、质证、庭审辩论等传统的庭审流程。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原、被告婚后夫妻关系一直不好,迄今已分居3年之久,被告现又出国工作,致夫妻感情破裂。现原告陈力起诉要求与被告肖羽离婚,肖羽也表示同意离婚,可以认定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官对该案予以当庭宣判,准予陈力与肖羽离婚。
庭审后,在现场的陈力十分感慨:“法院的工作方式与时俱进,我不用来回奔波,就把离婚官司打完了,的确方便了我们当事人。”
民一庭庭长汪学军称:“比起走传统的离婚案件简易程序,微信庭审因为全程采用视频和文件传送,因此审理时间比平日要长,庭前和庭后的准备工作、存档工作也增多了。但忙了法官和书记员,方便了当事人,值!而且,我们的‘微信庭审’也已全程录像,在程序上做好了安全保障。”
■揭秘
“微信庭审”与简单案件更配哦
其实,最开始接到原告陈力的离婚诉求,法官李婧婧曾苦恼不已——这又是一件“麻烦”的差事。
在李婧婧看来,所谓的“麻烦”,并不是指案件有多复杂,相反,陈力与肖羽的离婚案本身特别简单,因为双方都同意离婚——远在美国的肖羽“不配合”出庭,才是本案最大的难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愿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实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也就是说,肖羽可以不出庭,只是必须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但漂洋过海邮寄材料耗时极长。
李婧婧说,类似的跨国离婚纠纷案在沅江市人民法院每年都有,“有的当事人地址不全,起诉书寄过去大半年都没人签收,我们又要重新寄。即便他们收到了,回信过来也需要时间”。总之,处理这样的案件,少则半年,多则两三年。
“‘微信庭审’让距离不再成为问题。”而案情简单明了、双方当事人积极配合,李婧婧说,这是“特殊庭审”的前提条件。
“这次‘微信庭审’还得感谢庭长的‘脑力风暴’。”李婧婧说,“微信庭审”是庭长汪学军的提议,“他早就关注了这个创新之举,而且在微信文字庭审的基础上,我们引入了微信视频,这样更直观,也更真实可靠。”
丈夫请假难,微信帮她“隔空”把婚离
有了第一次有效尝试,再遇到类似当事人不能到场的案件时,沅江市人民法院便有了备用方案——这不,5月12日,又有一对夫妻在微信上离了婚。
2009年结婚,2011年分居至今——对31岁的沅江市民黄勇(化名)来说,这段婚姻是“未尝甜头先失望”。
“当初太年轻,也从未感受到丈夫的疼爱。”黄勇的妻子闫丽(化名)同样对婚姻失去了信心。几经考虑,闫丽的一纸离婚起诉书,打破了夫妻两人持续多年“各过各”的生活现状——而对黄勇来说,离婚也是个解脱。
5月12日,是沅江市人民法院审理黄勇与闫丽的离婚纠纷案的日子。闫丽早早到场,但黄勇却始终不见踪影。
“我实在是请不到假。”当法官李婧婧联系上黄勇时,对方这样回答。
考虑到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再拖无益,经过商量,李婧婧建议双方当事人开展“微信庭审”。
整理好材料并取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被告黄勇的母亲代替儿子出庭,又一场“微信庭审”在沅江市人民法院开始了——
“湖南省沅江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4条、第157条之规定,今天在这里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闫丽与被告黄勇离婚纠纷一案。现在开庭!首先,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身份……”
尽管没到现场,但连入微信视频的黄勇仍亲眼目睹了整个庭审现场的情况。李婧婧每提出一个问题,都会问:“双方当事人是否听清楚了?有没有异议?”当原、被告都回答后,这一个问题才算过掉。
短短一个小时,在双方当事人答辩、书记员记录以及在场多人公证下,黄勇与闫丽“隔空”离了婚。沅江市人民法院当庭宣判——此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一、准予原告闫丽与被告黄勇离婚;二、婚生子由原告抚养至独立生活,抚养费由原告负担。
(下转A06版)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