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签发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今日女报/凤网讯(通讯员 郭右华)“你绝情我无义,我要你死得好看!”在收到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发出的应诉通知时,郴州市男子廖某辉发出了这样的恐吓和威胁。此前,因为涉嫌家庭暴力,其妻子廖某到郴州市妇联寻求帮助,市妇联第一时间为廖某申请了法律援助,并到北湖区法院予以立案。
廖某辉的恐吓和威胁并不只是说说而已。4月9日晚,廖某辉将申请人廖某父母家的门、窗砸坏。4月11日,廖某再次来市妇联反映情况,了解情况后,市妇联指派了法律援助律师积极帮助廖某调查取证。4月26日,廖某在北湖区妇联工作人员陪同下到区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依法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并提供了报警案件登记表、短信记录、伤情照片等证据。
北湖区法院查实申请人廖某的事实和理由后,结合其提供的短信、通讯记录等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于4月29日依法作出人身保护令的裁定,这是郴州市签发的首例人身安全保护令。
为确保保护令的有效实施,该院于当日将裁定书送达至被申请人廖某辉手中,并向他说明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和违反人身保护令的法律责任。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被申请人廖某辉表示将好好学习法律,不再骚扰、恐吓、谩骂及侮辱其妻子廖某。同时,市妇联还为廖某提供了公益心理疏导服务,帮助其走出心理阴影区。
湘潭市:为全国、省“书香之家”代表授牌
今日女报/凤网讯(通讯员 周梦芬)5月6日,市妇联副主席方华为获得2015年全国、省“书香之家”代表刘新华、资金议家庭授牌,并颁发了荣誉证书。
市妇联旨在通过此次授牌仪式号召广大家庭和妇女向获奖家庭学习,力争创建更多的“人人爱读书、家家飘书香”的学习型家庭。获奖家庭代表表示将珍惜这份荣誉,会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通过读书来启发、鼓舞身边人,掀起进一步读好书的浪潮。
吉首:30名农村苗族妇女成功与企业签约
本报讯(通讯员 张黎霞)“通过这几天培训,我的苗绣水平又提高了很多。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今天还与公司签了约。”近日,在湘西州吉首市妇联、市人社局联合主办的民间工艺品制作(苗绣)技能培训班上,来自矮寨镇的苗族学员杨二花高兴地说。
据了解,参加此次培训的苗族学员共有100余名,分别来自矮寨、己略、寨阳三个乡镇(街道)。通过考核,有30名优秀学员与湘西毕果服饰责任有限公司成功签约,成为“订单”对象,实现在家就业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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