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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妇联就家暴告诫制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
新闻作者:记者 李立 通讯员 周君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6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潇湘女性网、凤网上可查看全文 可用三种方式提出建议和意见
  今日女报/凤网讯(记者 李立 通讯员 周君)近日,记者从湖南省妇联相关部室获悉,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妇联组织起草了《湖南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在潇湘女性网、凤网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希望社会各界全面参与到该实施办法的征求意见工作中来,集思广益,使《湖南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修改能充分体现社情民意和广大妇女群众的需求。”省妇联权益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6年5月5日前,通过三种方式提出建议和意见,“可以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长沙市韶山北路1号省委二办304室(邮编410011);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hnflqyb@163.com;还可以通过传真的方式将建议意见传真至: 0731-82218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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