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道县教育局在网上发布了《关于梅花中学学生殴打学生的情况说明》,说明称:“经初步核实,视频中所涉学生大部分为梅花中学学生,被打学生为车头中心小学六年级学生,事发时间为4月22日下午放学后,地点为车头中心小学至梅花镇仙田村路段。4月23日上午,县教育局、梅花镇主要领导及梅花派出所已在梅花中学调查处理此事。”
涉事学生均未成年,最大的只有16岁
4月25日,记者从道县教育局以及道县县委宣传部了解到,该打人事件已经引起当地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事件也有了实质性进展。
4月25日中午,道县县委宣传部一负责人向记者发来了一份“数名未成年女孩掌掴女生事件”的情况说明和处理意见(以下简称“处理意见”)。
根据“处理意见”显示:4月22日,从道县某民办学校辍学近半年的15岁女孩马某,因生活琐事对车头中心小学14岁的六年级女生熊某心生怨恨。当日下午(星期五),马某找到在道县梅花镇中学读书的何某(八年级)、施某、夏某及刘某(三人均系七年级学生)等4人,相约要“教训”一下熊某。何某等4名女生于是分别以脚踝扭伤、腹痛等借口分别向班主任请了假。随后,马某带着何某等来到熊某就读的车头中心小学附近,守候放学的熊某。
当日下午16时30分许,放学的熊某被马某等5人胁迫至偏僻处。随后,5人轮流对熊某掌掴。被打耳光的同时,马某还让在一边围观的车头中心小学四年级女生用马某的手机拍下现场视频。当晚,马某将视频传至本人微信好友圈。4月22日晚10时许,记者接到永州道县爆料人传来的正是该视频。
相关部门作出处理,3人被拘留
“处理意见”还提到,4月23日上午,道县公安局、教育局会同当地政府、事发学校成立了联合调查组。24日,联合调查组出具了调查结论,相关部门对涉事者和相关学校作出了相应处理。
根据“处理意见”显示:道县梅花镇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对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何某进行治安拘留(初次违反治安管理,裁决不投所);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马某、刘某进行治安拘留(裁决不投所);对不满十四周岁的夏某、施某、熊某某、刘某,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道县教育局已责令车头中心小学领导、班主任带熊某前往县级医院进行身体检查,并安排专人进行心理疏导。同时,教育局对梅花中学校长及班子成员进行了诫勉谈话,学校也被全县通报批评。两所学校对参与掌掴的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按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了处理,对参与掌掴和拍摄视频的学生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并约谈了参与掌掴和拍摄视频学生的监护人,要求其监护人切实加强教育。
梅花镇政府也要求马某所在村的村委会责成马某的监护人对马某严加管教。据记者了解,事发次日,参与掌掴者分别在家长(监护人)陪同下,登门向熊某及其家长(监护人)赔礼道歉。当地相关部门称目前当事人及其家长(监护人)、涉事学校有关人员均情绪平稳,事态渐趋平息。不过,截至记者发稿时,尚未联系上被打孩子及其家长。记者将继续关注此事的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