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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6年04月22日> > 总第2630期 > A12 > 新闻内容
买“海外股票”,他们被骗二千多万元
新闻作者:唐天喜整理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2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是怎样一个骗局,让投资者不顾一切购买一张张似同废纸的股票?是怎样的一个谎言,让252名投资者损失二千多万元?
  潘某某是持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他在上海认识了黑龙江女子韩某。潘某某在获悉韩某长期在上海从事推销国内“一级半市场”的股权转让工作,并拥有一定客户群及推销人员的情况下,起意与韩某合作,利用国内投资者对境外金融市场的不了解,通过销售所谓“海外上市”股票实施诈骗。两人一拍即合。
  2004年5月至6月,潘某某、韩某通过美国必得利财金集团公司上海代表处,谎称可以帮助陕西某药业公司通过“反向兼并、买壳上市”的操作方式赴美国上市融资,引诱该药业公司股东王某某在美国设立“王氏国际控股公司”,并印刷王氏公司股票1000张。 随后,潘某某、韩某在上海注册两家公司,设立营销点,采用拨打电话等方式,以每股0.6美元的价格对外出售王氏公司股票。
  2004年9月,在必得利公司未按约定支付融资款,并且获悉潘某某、韩某等人在国内非法销售王氏公司股票,做不实宣传后,药业公司股东王某某拒绝在销售股票上签名、盖章,同时函告必得利公司终止合作关系。
  为继续骗取投资人,潘某某指使韩某刻王氏公司的印章,通过扫描、打印方式伪造了王某某的签名,编写英文版投资协议书,继续对外销售王氏公司股票,并通过南京某网络服务公司设立所谓必得利公司境外网页,将投资人姓名和认购数目不定期公布在网页上。同时以潘某某个人名义通过福建某律师以10万美元价格购买了在美国证券管理委员会备案,但尚未获准上市的Tuttle公司。2004年12月13日,潘某某、韩某召开新闻发布会,谎称王氏公司和必得利公司成功收购Tuttle壳公司,并合并为W&B公司,还谎称王氏公司股票将在2005年3月在美国OTCBB上市公开交易。但到2004年12月末,潘某某、韩某陆续关闭部分销售点,并化名“马振保”、“李淑红”,更换通信工具后离开上海逃亡北京。
  截至案发,共有252人购买了王氏公司股票430余万股,涉案金额折合人民币2000余万元,其中大部分被潘某某、韩某二人占有和挥霍。
  2005年2月,潘某某和韩某分别被公安机关抓获。2006年11月3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对潘某某、韩某维持一审判决,即以犯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无期徒刑、没收财产60万元和有期徒刑十五年,没收财产40万元。张某某等人受到相应惩罚。
  (摘自《打击非法集资典型案例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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