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数据不能为限塑令“解围”
日前,针对舆论对限塑令沦为“僵尸政策”的质疑,国家发改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曾称:自2008年6月1日限塑令正式实施以来,已累计减少塑料购物袋140万吨左右,相当于节约840万吨石油、节约标煤1200多万吨、减排二氧化碳近3000万吨。同时,根据有关协会调查,2015年,国内塑料购物袋消费量约70万吨,其中超市等零售场所约30万吨。限塑令也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消费者自带购物用具增多,购物袋多次重复利用意识增强,在一线城市的大型超市,顾客自带购物袋的现象日渐增多。
但是,光凭这些数据,并不足以为限塑令解围:卖塑料袋的照样赚钱,送塑料袋的送得理所当然——面对依旧我行我“塑”的消费者,这不能不引起社会各方的深思。
垃圾分类制度:“分了似乎也没啥用”
家住长沙市岳麓区某小区的钟淑珍女士是一名环保人士。从2010年接触垃圾分类开始,她就一直热心参与。每天早上,她都会将厨余垃圾和别的垃圾进行干湿分类,其中废纸、包装盒、报纸、塑料瓶等可回收的垃圾要格外整理,用完的废电池还会另外套个袋子。
钟女士所住的小区是长沙第一批试点垃圾分类的小区,刚送来四色的环保垃圾桶时,钟女士和大家的热情度都很高,但时间一长,很多人还是图方便,直接一个袋子装了所有垃圾扔进桶里。
但钟女士一直坚持着垃圾分类。直到有一天,看到环卫工人将四个分类桶里的垃圾胡乱倒在一起装车运走,她这才有些动摇:“分类垃圾桶难道只是一个摆设?我们还有必要分类投放垃圾吗?”
事实上,钟女士的疑问并非没有道理。2000年6月,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桂林、广州、深圳、厦门被确定为全国8个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这个在国外已经实行多年的政策开始在中国试水。湖南省的垃圾分类工作约在2010年左右开始。
虽然垃圾分类的理念已经进入我国快16年,同时,对垃圾分类有着明确条文、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境保护法》已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相关部门在大力宣传和提倡垃圾分类的问题上也想了许多办法,但由于政策法规、相关产业、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等方面的原因,除了一些精心宣传布置的“试点”之外,不仅是湖南,全国的垃圾分类工作都一直收效甚微,很多地方的分类垃圾桶仅仅是做个样子。
“我们一般就将垃圾桶内的塑料瓶、纸箱等可以卖钱的东西清出来,其他的垃圾都一车拖到垃圾回收站了。”在岳麓区金星大道附近工作的一位环卫工人杨大姐告诉记者,其实他们对可回收与不可回收垃圾的区分并不那么明确,他们的工作装备也只有一台推车、一把扫帚、一柄铁锹而已。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江麓机电集团有限公司高级技师屈胜告诉记者,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只规定公民应当对生活废弃物进行分类放置,并没有明确未进行分类处置应承担何种责任。她认为,应当出台细则将产品生产者和公民对于垃圾分类的责任细化,同时应建立严格违规处罚原则,靠宣传教育和处罚举措让各责任主体形成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的自觉性。
红网的一项调查显示:能区分可回收与不可回收垃圾的市民比例,占80%以上;在扔垃圾时有考虑过分类投放,但没有付诸行动的市民比例也占到80%;不过,对实现垃圾分类投放有信心的市民,则占到了82.35%。
这组数据似乎证明了钟女士在看到自己分类投放的垃圾被混在一起后,至今还愿意坚持下去的原因:也许正是这种来自民间的决心和信心,才是让垃圾分类政策可能不沦为“僵尸”的保障。
基本药物制度:好药不给,便宜药没有
家住长沙市天心区某小区的周大妈最近比较郁闷,一盒小小的达克宁软膏,自家附近的社区医院却一直没货,她只得跑去远一点的药房购买。周大妈很不解:社区医院本该为社区居民提供便利,怎么连这种常用药都买不到呢?
其实,像周大妈这样因为买不到常用药品而发愁的人还真不在少数。周大妈觉得好用的达克宁软膏,并不在基本药物目录之中,而按照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等9部委于2009年8月18日发布的《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行政村卫生室只能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目录中的相关药物。
这个政策同样遭到了网友的吐槽,认为其“好药配不来,便宜药配不到”,也变成了“僵尸”政策。
湖南670种基本药物,老百姓吐槽“太少了”
何为基本药物?基本药物是指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简单来说,就是选出一些常用的药物,以招标的形式确定一个较低的价格,用以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的问题。
基本药物制度的初衷,是为了解决基层医疗机构“以药养医”的现象,增强基层医疗机构的公益性,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制度要求社区、乡镇、村等基层医疗机构全部配备、使用规定内的基本药物,它以“零差价”为特色,以在省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网采购为准绳,比如某药在网采购价为5元,外面药店销售价是10元,但医疗机构只能按在网采购价在病人身上使用,政府根据零差率销售前测算的利润率补贴部分资金给医疗机构作为利润损失的补偿。
最初发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版)》遴选确定的基本药物是307种(2012年版的为520种——编者注),而各省根据当地实际和群众用药习惯,又增补了部分药品种类。长沙市卫计委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处长张冶秋向今日女报/凤网记者介绍,经过几轮调整,目前湖南省执行的基本药物种类是670种。
但常言道,一药治一病。670种药,能满足基层医疗机构和患者的用药需求吗?
答案显而易见。
记者了解到,像健胃消食片、感康、安瑞克、绿药膏、速效伤风胶囊、妇炎洁、草珊瑚含片、小儿止咳化痰颗粒、三九感冒灵等农村常用药都没有纳入基本药物目录。张冶秋还告诉记者,除了一些老百姓常用的药物,基本药物里面,儿科、精神类疾病用药以及肿瘤疾病的用药也不足。
公办基层医疗机构只能使用基本药物的规定,确实让不少患者和医生为难。
“我也想在社区医院就把病看了,把药买了,但一些药在社区医院却没有,绕一圈最后还得去大医院找大夫开药,这政策不是没用吗?”家住长沙市雨花区的李大爷很无奈。
李大爷患有眼疾,但附近社区医院却没有治疗青光眼的药物。加上家中没有儿女陪伴,李大爷每次去大医院拿药,来回奔波都十分辛苦和不便。
无法保证供应,让基本药物制度更“尴尬”
不光如此,记者还发现,就连基本药物目录之内的670种药,有时也无法保证正常的供应和需求。
“基层医疗机构经常出现廉价药断货的情况,一些低价中标的基本药物生产厂家经常以‘原材料涨价’、‘配送难’等问题,尤其是常用低价药,少送、拖延甚至拒绝给乡镇卫生院送货,导致部分基本药物品种经常断货,让基层医院的日常医疗工作运转艰难,而我们对药品生产企业根本没有约束力。”张冶秋告诉记者。
湘乡市育椴乡多家村卫生室的医生就对记者抱怨说,现在农民都参加了新农合,这些低价基本药物都在医保报销范围之内,且报销比例较高,患者都非常喜欢使用。但这类受老百姓欢迎的低价药品,现在经常处于断货状态。如作为基本药定价1.5元一袋的甘草止咳冲剂,就已经一年多拿不到货了,但如果出高一点的价格作为普通药物去进货,却有大量供应。
“基层医疗机构的住院量逐步降下来了,本来有的病在基层就能搞定,病人却不得不到县、区的医院甚至市里的大医院来看病、住院,人为造成看病难问题,不仅医疗费用增加,还要付出路费、陪护费。”长沙市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病人因为基本药物制度而在基层省下的钱,一部分又在大医院花出去了。“而且,现在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0%要使用基本药物目录里面的药,连一些医保目录里的药都用不了,这也导致部分慢性病患者或长期用药患者本来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能解决看病问题的,结果因为所需药是医保目录里的非基本药物,被迫要到大医院去排队。”
数据显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后,长沙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消耗总量下降40.2%,门急诊和住院次均费用中药品费用分别下降39.78%和29.73%,门急诊人次、入院人次和手术人次等分别增长38.6%、9.3%和27.9%,患者医药费用负担明显减轻。省卫计委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管理的意见》(湘卫药政发〔2014〕1号)和《关于完善我省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卫药政发〔2015〕3号)等文件,基层医疗机构可以在我省医保(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内配备使用少量非基本药物和非处方药,但由于2015年6月国家发改委放开了药物价格,药物供需和药品价格等矛盾日益激烈。不管是患者还是基层医疗机构本身,因为基本药物制度带来种种尴尬和不便已经是凸显的事实。或许,我们不能指望基本药物制度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在医疗保险补偿、分级诊疗、药品采购招投标不应一味追求价低、生产企业供应及质量约束等方面多措并举才是正确的应对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