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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6年03月04日> > 总第2617期 > A12 > 新闻内容
挂牌公司出售原始股?其实是一场阴谋
新闻作者:天喜整理编辑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04日  查看次数:536  放大 缩小 默认
  一个以发展生态农业为名的企业, 通过虚假注资夸大实力, 未经国家批准对外出售原始股, 最终骗取公众资金上千万元, 令人深思。
  2003年至2005年期间, 陕西省西安市的一些公园里、事业单位及大专院校的家属区里, 一批兜售原始股的业务员进进出出。他们主要面向老年人散发宣传资料, 声称销售原始股, 表示公司在陕西省技术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 很快将公开上市, 购买者届时将获利丰厚, 并承诺上市前购买的原始股每股每年可得0.3元的分红。
  这家公司是贺某某于1999年注册成立的杨凌华西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他自任董事长兼总经理。2001年至2002年12月间, 贺某某开始对外宣传即将成立杨凌华西高科技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即华西股份公司), 并称将很快上市获得高额回报, 以此向社会公众预售华西股份公司股票。2002年12月, 在贺某某的操纵下, 由华西绿化工程公司发起、挂名股东虚假出资注册成立了华西股份公司, 贺某某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随后, 贺某某即虚构公司良好业绩和前景, 以转让华西股份公司股权名义, 疯狂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2001年至2004年初, 华西股份公司共向657名投资者募集资金980余万元。
  2004年4月, 华西股份公司非法转让股权的行为被证券监管部门查处后,贺某某为继续获取资金, 又以华西股份公司建设“乌鸡项目”的名义, 采用夸大收益和股权担保等手段, 诱使群众投资该项目。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 共向222名投资者吸收集资款200余万元。
  2005年12月1日, 贺某某被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事拘留, 2007年4月,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该案, 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贺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 并处罚金30万元。
  (摘自《打击非法集资典型案例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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