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女报/凤网讯(记者 陈炜 通讯员 李万锋)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实施首日,长沙市妇联到岳麓区人民法院,代家庭暴力受害人周某(女)递交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书。岳麓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刘某某对当事人周某实施家庭暴力。
这是湖南省首份单独立案的人身安全保护令,也是全国第一份由妇联组织代为申请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屡遭家暴,妇联代申保护令
周某是岳麓区某镇居民。去年12月、今年1月,丈夫刘某某两次殴打周某,伤情均被鉴定为轻微伤,派出所两次出警,出具了法医鉴定委托函。
2月25日,在长沙市妇联的回访中,周某表示害怕丈夫再次施暴,希望市妇联能够代她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次日,市妇联联系公安部门及律师,收集整理相关证据。
3月1日,长沙市妇联到岳麓区人民法院,代受害人周某递交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书。
“这起家暴案件是长沙市妇联按照《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作为申请人代当事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一次尝试,也是切实维护受暴妇女合法权益的具体行动。”长沙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谭慧慧介绍。
保护令有效期半年
3月1日,岳麓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发出湖南首份单独立案的人身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刘某某对当事人周某实施家庭暴力。与以往不同的是,这份人身保护令是单独立案的,而非依托离婚、赡养、抚养、继承等民事纠纷案件提出。
记者从长沙市妇联了解到,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期为六个月,若申请人对驳回申请不服或者被申请人对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服的,可以自裁定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益阳市妇联邀专家作法律主题讲座
今日女报/凤网讯(记者 徐美龄 通讯员 刘芳)3月1日,益阳市妇联全面启动《反家庭暴力法》宣传月活动。
湖南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长沙市律师协会文化宣传与交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余宇博士,作了题为《幸福婚姻的法律密码》的讲座。市直各单位妇委会主任、市直群团分工委部分单位党支部书记,市女律师协会、女检察官协会会员以及部分婚调中心志愿者参加活动。据悉,益阳市妇联还将举行微信竞答、法律宣传进社区等活动。
天心区法院设立妇女维权合议庭
今日女报/凤网讯(记者 唐天喜 通讯员 曾妍)3月1日,在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召开的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项活动启动大会上,该院妇女维权合议庭正式成立,主要集中审理反家暴类案件。未成年人维权合议庭同时成立。
妇女维权合议庭主要针对妇女权益保障的诉讼案件,除依法不公开审理的外,适当采取巡回办案与就地开庭的形式,公开审理并宣传典型案件。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项活动中,每月定期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活动。
近四年,天心区法院依法审理侵害妇女儿童权益刑事案件24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9件,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515件,离婚案件1639件。2015年4月,设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该院再审的“喻某夫妻共同债务纠纷案”入选“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
新宁开启“三八”妇女维权周
今日女报/凤网讯(通讯员 阳丽玲)3月1日,邵阳市新宁县妇联联合县司法局、湘安律师事务所,举办“反对家庭暴力 促进社会和谐”新宁县“三八”妇女维权周反家庭暴力主题宣传活动举行。活动现场设立了免费法律咨询台,发放宣传单。据悉,新宁妇联还将举办系列活动,包括为期一周的法律宣传活动、一次专题学习培训、“反家暴”微电影微信展播等。
女法官、女警官、女律师为衡阳县妇女撑腰
今日女报/凤网讯(通讯员 廖嘉玲)为教育广大群众维护合法权益,3月1日,衡阳市衡阳县妇联联合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在夏明翰广场启动《反家庭暴力法》宣传月活动。衡阳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阳旭辉出席。
近年,衡阳县妇联利用城乡社区的“妇女之家”,充分发挥女法官、女警官、女律师等巾帼志愿者队伍的作用,维护妇女群众的合法权益。2015年度,该县妇联共接待妇女法律咨询50起,结案率达100%。
对家暴说“NO”
今日女报/凤网讯(记者 徐美龄 通讯员 刘玉丰)3月1日,浏阳市妇联联合公安、法院、司法、民政、卫计等单位的志愿者在才常广场开展《反家庭暴力法》专题宣传活动。浏阳市妇联工作人员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及宣传“反家暴”的围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