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政厅坚持把推进男女平等作为工作的重要议题,多年来为实现妇女平等权利和特殊权益提供坚强保障,促进了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男女两性和谐发展和妇女自身全面发展。近日,湖南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唐白玉为读者解读,近年来民政系统为全省女性办的诸多扎实事。
积极推动妇女参政议政
湖南是全国实施“推动中国妇女参政”项目的三个省份之一。省民政部门始终将推动妇女参选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在2013年新修订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中,共有5条专门规定妇女当选事项。修订过程中,省民政厅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确保“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至少有一名妇女成员”;为解决在推选中的实际操作问题,还在办法中规定“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将妇女村民代表和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村民代表名额分配至村民小组”。
2014年全省第九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前,省民政厅、省妇联联合下发《关于依法保障女性在全省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当选的指导意见》(湘民﹝2014﹞4号),新增一系列指标:提出女性当选村民小组长的数量应在上届的基础上有所增加,增幅应当在10%以上;提倡女村主任数量应在上届的基础上有所增加,每个乡镇应新增至少一名女性当选村主任。
为更好地培养女干部, 2014年,省民政厅主动争取国家民政部与李嘉诚基金会“展璞计划”项目支持,两年内在湖南师范大学对全省1300多名村“两委” 女干部,分期分批进行电脑应用、农业新技术、农村社区关怀等培训,全面提升村“两委”女干部的信息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推动村民自治和社区管理创新与发展。2015年,联合省妇联举办了社区社会工作暨社区女支部书记(主任)能力建设培训班,旨在增强社区女党支部书记(主任)的社会性别意识和管理服务能力,发展社区社会工作,推动构建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机制。
同时,厅党组坚持党建带妇建,注重典型引路,引导和激励民政系统女干部职工发挥“她”力量,为建设“美丽湖南”民政篇章建功立业。在2015年民政系统开展的“最美民政人”系列主题宣传活动中,长沙市雨花区民政局周敏、湘潭市殡仪馆申知、长沙市第三福利院唐江萍等10名长期服务基层、奉献民政的女领导、女干部和女职工受到表彰。
大力扶持妇女类社会组织
近年来,我省民政部门积极履职,培育、支持和引导妇女类社会组织发展。其中,省本级登记设立的妇女类社会组织有16家,包括省妇女人才开发促进会、省女企业家协会、省妇女学研究会、省女医师协会、省女书法家协会、省湘女楚韵女书艺术协会、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等。
在指导社会组织依法保障妇女权益方面,民政部门主动引导,效果显著。如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等公益慈善组织,在为妇女儿童提供服务、反映妇女儿童诉求等方面发挥了积极而独特的作用。
同时,我省民政部门要求社会组织负责人和专职工作人员中的女性占有一定比例,要求组织培训考察活动中女性占一定比例,明确将妇女购买生育保险等情况作为社会组织的年检内容。
全面构建困难妇女救助体系
特殊困难妇女群众是政府非常关心、社会高度关注、民政重点服务的群体。近年来,各级民政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在各项民政业务工作中始终坚持把特殊困难妇女的权益维护好、保障好、落实好。以城乡低保制度实施为核心,构建困难妇女救助体系。2015年,全省城市低保保障130万人,农村低保保障321万人,其中妇女儿童分别占比51.3%、41%。健全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去年我省共救助404万人次,其中妇女儿童170万人次,优先资助34万困难城镇妇女儿童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81万困难农村妇女儿童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为帮助弱势妇女,民政部门以救助管理站为依托,加强对流浪乞讨妇女和家庭暴力受害妇女的庇护救助工作。2015年,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和救助机构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3.1万人次,其中女性6.45万人次。同时,在做好流浪乞讨妇女的救助管理工作基础上,指导各市州依托救助管理机构成立“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积极为因家庭暴力无家可归或有家难归的妇女儿童提供庇护和临时救助服务。此外,民政部门也一直致力加强敬老院、福利院、城乡养老服务点等民政服务设施建设,提升民政为困难妇女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