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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起,坐火车不能带菜刀
新闻作者:记者 唐天喜 通讯员 朱红梅 蔡艺芹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12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今日女报/凤网讯(记者 唐天喜 通讯员 朱红梅 蔡艺芹)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20毫升;摩丝、发胶、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不得超过120毫升;菜刀、餐刀、屠宰刀、斧子等利器、钝器禁止携带进站上车……日前,记者从长沙铁路公安处了解到,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铁路部门对《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做了修订,新的“禁带目录”于2016年1月10日起实行。
  修订后,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的物品,绝大多数是目前已经禁止和限制携带的物品,主要变化是,针对近年来旅客伤害事件中出现的新情况,将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利器、钝器等列为禁止携带物品。例如,除管制刀具以外的,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菜刀、餐刀、屠宰刀、斧子等利器、钝器;射钉枪防卫器、弓、弩等其他器具,都禁止携带进站上车。
  此外,对安全火柴、普通打火机等可以限量携带的物品,对其限制携带数量进行了调整。例如,旅客可携带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20毫升;冷烫精、摩丝、发胶、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不得超过120毫升;安全火柴限带2小盒;普通打火机只能带2个。
  长铁公安提醒旅客应接受并配合铁路运输部门在车站、列车实施安全检查。对不接受安全检查的旅客,铁路工作人员可以依法拒绝其进站上车。旅客已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的,应主动交铁路工作人员妥善处置。
  凡违反有关规定的,公安机关、铁路管理机构将依照法律、法规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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