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回顾
“镇上说给残疾人发过冬福利,领回来竟然是一件超短裙和一件超短裤。”陕西省岐山县蒲村镇鲁家庄村的孙先生给记者投诉称,他卧床多年的残疾爷爷,却领到超短裙福利的事情,让家人啼笑皆非,这也算扶贫吗?
领过冬棉衣却领回短裙短裤
2016年1月1日,记者来到孙先生家,几间破旧、低矮的土坯房与四周邻居砖瓦房形成鲜明对比,家里一台老式的电视机算是比较现代化的电器。在一间有蜂窝煤炉取暖的房子里,一位老人躺在炕上。“这就是我78岁的爷爷,已经在床上躺了8年了。”孙先生说,他的爷爷因脑溢血导致肢体残疾,生活不能自理。
孙先生告诉记者,元旦的前一天,村里有人说镇上给残疾人发放过冬福利,让家里赶紧去领。他连忙赶到镇政府,在政府门口的便民服务中心领取了几件衣服就走了。“当时衣服是用塑料袋包着,心想肯定是棉衣等过冬用的衣服,回家后急忙打开塑料袋,准备给爷爷换上,谁知道却是一件短裙和短裤。大冬天的,有给残疾老人这样送福利的吗?”
记者留意到,孙先生给爷爷领回的短裙和短裤,被扔在炕头一角。裙子是条蓝色带有白色花点的蛋糕裙,而裤子是天蓝色的紧身短裤。记者目测,裙子长度有30CM左右,而短裤更短,仅有25CM左右。短裙及短裤质地极差,不但皱皱巴巴,而且又脏又短。
给爷爷到镇上领过冬的福利,却领回短裙短裤,这件事情让孙先生越想越生气。
工作人员:老人穿不成可给其他人穿
“因老伴有病,有点钱全部给他治病买药了,家里的确比较困难。”孙先生的奶奶称,因为家里困难,镇上以前也经常资助他们。“领过化肥领过钱,领短裙短裤还是第一次。”
岐山县蒲村镇政府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给记者电话回复称,这些衣服是上海一家公司给镇上捐赠的,其中大部分都是女装。孙先生领到短裙和短裤一事属实,不一定是给他的残疾爷爷穿,家里其他成员也可以穿。
对于这样的解释,孙先生的奶奶显得特别不满意:“这个裙子、短裤短的连屁股都裹不住,别说给老人穿,村里的年轻娃估计都不敢穿。给庄稼人送福利,咋就不送点实实在在能用的东西呢?”
(据1月4日《三秦都市报》)
■凤眼时评
“雪中送凉”露出公益理念短板
文/木须虫
冬送夏装,而且还是给七八十岁的残疾男士送少女裙裤,怎么看都别扭。况且,就算是女士到了夏季也不一定能用得上,如下肢残疾者。本是送温暖的爱心行动,着实让这些受助的残疾人冷了心,感了“冒”,甚至觉得尊严受损,而且赠非所用,使得物不能尽其用,造成资源浪费,这样的捐赠还不如没有。
当地镇政府的回应称,衣物系一家服装厂家捐赠,绝大部分都是女装。言下之意,给残疾人送裙裤是无奈之举。虽然,无法否认回应所说不是事实,但是没有合适的捐赠,不意味不可以送温暖,更不意味着爱心物资的发放,就可以不分季节、不针对受赠者的特点,不管实用不实用、能用不能用而一发了之。
无奈并不等于没有办法,厂家捐赠的裙裤通过某种方式是能够变成冬装和棉被的。比如,可以跟民政部门或者慈善机构进行物资对换,换取同等价值的冬装、棉被,使得物尽其用。又或者,可以进行爱心义卖,将受赠的裙裤变现,再采购冬装和棉被。这些办法完全是可行的,只是相对费些周折罢了。
冬天送残疾人裙子折射出基层关爱和帮助弱势群体工作简单粗暴,拿公益当福利,“送温暖”被当成了施舍,但为所送,不求所用,漠视群众冷暖,公益成了形式主义秀场的道具,让本是暖心的公益,却成了伤害群众感情的刀子。
同时,“雪中送凉”也暴露公益理念短板,把公益简单理解成为“二传手”的直线思维,而非真正从尊重公益慈善“雪中送炭”的基本要求出发,根据物尽其用、赠人所需来设计和处理捐赠物资的管理办法以及流通途径。类似的不是孤例,与冬送裙子一样的还有地震救灾时夏送棉被。此外,也有如救灾、救助物资囤积霉烂、过期的,还有的公益机构物资堆积如山,爱心过溢,反而发放途径受堵,不需要的拼命地发放,需要的则一物难求。
社会公益、基层政府和弱势群体“三位一体”,基层政府应当起到对接的桥梁与纽带作用,“一手托两家”,既不能是“捡到篮子都是菜”,不分好坏,捐赠什么照单全收,更不能“借花献佛”,照单全送,应当始终围绕帮扶所需来做文章,引导合适的捐赠下基层,为弱势群体争取急需的捐赠,发挥出统筹、调配的作用,才能使得公益温暖和关心弱势群体实至名归。
“超短裙福利”让冬天更寒冷
文/苑广阔
面对这一件超短裙和一件超短裤的“过冬福利”,围观者啼笑皆非,而当事人则心生不满,甚至有种被戏弄的感觉。作为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家庭,本来被政府有关部门以发放“过冬福利”的方式表达关爱与慰问,是件值得高兴也让人倍感温暖的事情,但是在寒冬腊月发放超短裙和超短裤作为福利,却只会让人感觉这个冬天变得更加寒冷。
面对社会各界的质疑,当地镇政府的有关工作人员也给出了解释,表示这些衣服是上海一家公司给镇上捐赠的,其中大部分是女装,尽管当事人领到短裙短裤是事实,但自己穿不了可以给家庭其他成员穿。这样的解释,看似合情合理,实则经不起现实的推敲。
一则,即便企业捐赠什么,政府就只能拿什么当福利品,但大冬天的拿超短裙超短裤当福利品慰问残疾人,真的好吗?能否先把这样的福利品保存下来,等到了夏天再拿出来慰问有需要的困难群众?二则,给残疾困难户发放福利品,最好能直接对残疾人本身带来救济和帮扶的作用,而不是给他以后他自己用不了又只能转赠他人,这样实际上也就失去了救济和帮扶的意义;三则,正如拿到短衣短裤的老人所说,这些“连屁股都裹不住”的衣服,农村的年轻女孩估计也不敢穿,想送人都送不出去。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实际上已经意味着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一片好心,最终却办了一件坏事,非但没有达到应该有的救济与帮扶当地残疾困难家庭的效果,反而因为福利品的不合时宜而招致了诸多的批评与质疑,让被救济者在天寒地冻的季节身寒心也寒。对于当地残疾困难群众来说,这样的“过冬福利”有还不如没有,毕竟没有也能过冬,现在有了反而用不上还生一肚子闷气。
福利也好,慰问也罢,我们给的,应该是群众想要的,尤其是对于这些因为家有残疾人导致贫困的家庭来说,大冬天给两位老人送几条超短裙超短裤当慰问品,确实很容易让人产生误会和误解,也让关爱变成了一种伤害。这其实是在提醒我们的政府有关部门,对群众的工作,尤其是一些社会困难、弱势群体的工作,一定要细致、周全、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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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在扶贫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的部门和个人,《条例》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记者了解到,骗取扶贫开发政策待遇的,违法占用、变卖或者毁坏扶贫开发项目设施设备的,截留挪用或侵占扶贫资金等行为,都会受到出发,构成犯罪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另外,在扶贫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部门,其主管人员和主要责任人员也会受到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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