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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作者:本报整理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05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转作风,省高院、省检察院下基层听取意见
  今日女报/凤网讯(记者 唐天喜 通讯员 唐龙海 许志华)近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康为民,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游劝荣一同来到郴州与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两院”工作报告的意见和建议。郴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钟本强主持座谈会。
  “省高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一起来征求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尚属首次,这种不愿给基层添麻烦、增负担的务实作风,让我们感到欣喜。”在郴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发现新变化的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这样“合二为一”征求意见的方式“点赞”。
  来自教育、科技、文艺、医疗等行业的10名省人大代表和2名政协委员,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规范司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深化司法改革、完善干部选拔机制等方面对“两院”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省高院院长康为民、省检察院检察长游劝荣认真听取发言后,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长期以来给予全省法院、检察院工作的关心支持、帮助和监督表示感谢。康为民院长和游劝荣检察长表示,监督是最好的支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希望大家不断加强对“两院”履职活动的监督,寓支持于监督之中。
  
三男子冒充女子网恋骗人传销
  今日女报/凤网讯(通讯员 肖广军)三名男子在婚恋网站冒充女性与男性聊天,以谈恋爱为名,将对方骗到传销窝点。近日,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非法拘禁案。
  被告人孙某某、邹某某、周某某先后加入传销组织“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共同租住在某民房内,从事非法传销活动。该组织由专人负责在婚恋网站冒充女性与男性网上聊天,以谈恋爱为名,将对方骗到传销窝点,通过殴打威胁、控制人身自由、上传销课洗脑等方式,发展传销人员。江某某(另案处理)是该窝点的领导,后由孙某某负责日常工作。2015年5月18日10时许,白某甲被骗至该传销窝点,在江某某的安排下,邹某某、周某某和其他传销人员将白某甲按倒在地。江某某打了白某甲几个耳光,威胁他老实点,不准报警,和其他传销人员一起搜走白某甲的手机、身份证、银行卡等随身物品,安排邹某某、周某某看管白某甲后离开房间。黄某某和彭某某也被同样的办法被骗至该传销窝点。此后,孙某某、邹某某、周某某等人采取轮流看管的方式限制三被害人的人身自由,不允许随意接打电话,吃饭、睡觉、如厕都被监控,并且每天向他们灌输传销课程。到公安机关将三名被害人解救时止,白某甲共被限制人身自由30余天。
  雁峰区人民法院经审结后认为,孙某某、邹某某、周某某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鉴于三被告人归案后,能坦白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该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分别判处孙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邹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周某某有期徒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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