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女报/凤网讯(记者 凌晴)为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增强妇女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省司法厅立足司法行政工作职责,积极整合资源,切实发挥职能优势,努力维护广大妇女合法权益,促进我省妇女事业健康发展。
加强妇女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升其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一方面,加强工作总体部署。每年年初部署全年工作时,省司法厅均对加强妇女法治宣传教育进行重点强调,以年度工作要点的方式加以明确,并列入省里和厅绩效考核范畴;各市州、县市区同样将妇女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当年普法工作计划,制订出台相关文件和实施方案,为深入持久地开展妇女法治宣传活动提供了指导,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省司法厅依托载体广泛开展普法宣传。以元旦春节“送法律政策下乡”、“三八”妇女维权周、5月农村法制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暨全省社区法制宣传日为契机,持续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在活动过程中大力宣传有关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通过将《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涉及妇女法律保护的内容编入“六五”普法系列读本的方式,面向全社会开展有关妇女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有助于全体公民,特别是国家工作人员了解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知识,切实提高对妇女合法权益的保障水平。
加大妇女法律援助力度,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一是完善政策措施,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修订《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把与妇女权益密切相关的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的重点范围。制定配套政策规定,率先在妇女和未成年人群体中取消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限制,对妇女农民工、困难女职工及留守妇女追讨工资、工伤赔偿的,免于经济困难审查。认真执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将相应的资源向妇女法律援助工作倾斜,其中对妇女的法律援助事项几乎涵盖了妇女在日常工作、生活及婚姻家庭中常见的被侵权事项。二是加强基础建设,延伸法律援助服务触角。除在省、市、县三级政府设立专门的法律援助机构外,还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307个,依托村(居)民委员会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近4万个,依托妇联、共青团设立专门的妇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230余个。全省基本建立临街一楼、标志醒目且标准统一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妇女、未成年人拨打“12348”法律援助热线人数增长迅速,在年均6万个电话案件量中占到了一半以上。大力开展“关爱妇女儿童法律援助送温情”活动,主动上门帮助解决困难妇女的法律服务需要。目前,全省妇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覆盖人口突破了1800万。
2013年至2014年,全省指派办理妇女法律援助案件18491件。三是强化监督管理,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推行“点援制”,让擅长妇女案件的律师办理妇女法律援助案件;通过援务公开、重点案卷检查、听庭回访等举措,加大对妇女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的工作监督力度。据回访,妇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的满意率为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