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新闻说,国家要取消晚婚假,以后婚假可能只有3天了!我俩一商量,赶紧请假来领证。”近日,临近下班,厦门市民路先生和王小姐匆匆赶到当地婚姻登记处,领了“红本本”。随着国家可能取消晚婚假的消息传出,厦门部分新人特意提前了婚期,抢搭“末班车”。(12月23日《海峡导报》)
补偿“晚婚假”该有“定心丸”
文/司马童
备受社会关注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12月21日提交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时移世易,当国家生育政策从“只生一个好”转为了“全面二孩”,诸如“鼓励晚婚晚育”和“奖励独生子女”等的激励举措,显然已有悖形势,且不合时宜。所以,取消“晚婚假”等的既有做法,肯定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然而,政策的修改和更新,应当尽力避免公众的“吃亏焦虑”。我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鼓励晚婚,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的初婚为晚婚,可以在法定3天婚假的基础上增加休假天数,并且婚假的工资、奖金等照发……在有的地方,“晚婚假”最多能休23天。虽说不再鼓励“晚婚晚育”后,相关条款依然明确“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但对即将取消的“晚婚假”如何来作补偿,似乎确实存在语焉不详的模糊空间。
的确,为了不跟现行的生育政策相冲突,取消“晚婚假”的表述势在必然。不过,休假的名目可以不提,而公众的婚假奖励和待遇,则不应随之也一笔勾销;毕竟,除了那些已经熬到“晚婚”年龄的适婚者,其他“非晚婚”的年轻人若领证结婚,现在同样可说是“响应号召”、可资鼓励。因此,别说以前的“晚婚假”应当换个方式保证其不失去,即使再给“积极结婚”者增加婚假,也不算什么过高的期待。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审议之际,不少年轻人闻风而动,打算以提前领证来赶上享受“晚婚假”的末班车,这种焦虑和慌乱,确实也能理解。
“晚婚假”的实质享有到底会不会化作泡影?尽管有专家认为不必多虑,因为“虽然晚婚晚育的奖励规定删除了,但增加了符合政策生育可以获得延长产假的奖励或其他福利”,这样的前置规定全面囊括对符合政策生育的奖励,也体现了对“二孩政策”的激励推广。而且,对于生育假如何延长的问题,据称也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但生育归生育,婚假归婚假,如果针对“晚婚假”的行将消失,不给人们预先吃上一颗“定心丸”,就未必不会对“二孩政策”带来消极影响。
抢搭晚婚假“末班车”凸显权利焦虑
文/斯涵涵
12月21日上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备受关注的是,此次草案删除了对晚婚晚育进行奖励的规定。
消息出来后,朋友圈就开始疯传“晚婚假可能取消,准备结婚的赶紧了”,各地情侣闻风而动,网上还立刻出现了一张表格:告诉你我们失去了多少福利……与其说这是民众对于取消晚婚假的锱铢必较,不如说折射了公众的权利焦虑。
按照执行多年的政策,用18天的婚假去度蜜月也成了新人们休憩身心、安排婚后生活的理想假期。而从时间上看,国家今年才刚刚放开二孩政策,但领证、结婚、请假、度蜜月显然需要较长的规划,现在突然宣布将取消晚婚假,只给新人们几天的时间,打乱了人们原有的工作、生活计划,让人们措手不及,令民众产生了迷茫和不安。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一项政策的得与失,人民满意与否,需要关注到公众最切身的利益诉求,探寻最大公约数。在带薪休假久未落地,民众休假权屡遭漠视的背景下,每一天假期的消减,都会放大公众的焦虑,每一份福利的缩水,都会让公众产生权利的被剥夺感。就晚婚假而言,笔者并非反对取消,但取消晚婚晚育假,能否有个缓冲期,不至于让新人们慌作一团?能否征求一下公众的意见?
诚然,一项政策的出台有其全盘考量及不同时代的政策导向,然而,增加民生福祉、彰显人文关怀当是制订民生政策的基本出发点,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体现于一项项政策的出台,也体现一种理念和情怀。倾听民意,释放温暖,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不受权力随意设限,方能读懂抢搭晚婚假“末班车”背后的民生焦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