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版
往期回顾
发刊日期:2015年12月18日> > 总第2597期 > a11 > 新闻内容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知识专栏
新闻作者:主办:湖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8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蚂蚁致富”神话破灭
——江苏南京冠成公司集资诈骗案
  投资460元,1年后返还640元。面对这样的好事,你动不动心?就是用这样的诱饵,许某甲策划了轰动全国的“蚂蚁致富神话”。而随着人民法院一纸判决,这一神话宣告破灭。
  许某甲,1964年4月出生在山西绛县。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他从小一直做着发财梦。2001年,许某甲伙同他人成立公司,因非法集资被警方打击。2004年1月,许某甲又伙同其哥哥许某乙成立南京冠成公司,许某甲任北京冠成公司、南京冠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全面工作。自2002年开始,许某甲推出“星炬计划”,与客户签订特种药蚁销售合同、特种药蚁委托养殖合同、特种药蚁回收合同等三种系列合同,承诺投资460元,1年后返还640元,年回报率为39.13%。
  2004年1月至2005年3月间,许某甲等三人以南京冠成公司名义,共骗取社会不特定对象829人投资款3327余万元,资金打入个人账户,由三人占有、支配,除用于支付客户本息外,还用于个人生活消费、购置房产、汽车等。
  在众多参与者报案后,南京警方介入调查。
  2008年6月12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许某甲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许某乙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8年9月5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了一审认定的事实。
  (摘自《打击非法集资典型案例汇编》)
上一篇 下一篇
 
CopyRight 2009-2012 © All Rights Reserved. | 备案号:湘B2-2009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