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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知识专栏
新闻作者:主办:湖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8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脱毒马铃薯”害了数百人
——吉林长春蔡某集资诈骗案
  一份伪造的《合作经营意向书》,几句稍加分析就可以戳穿的谎言,短短两个月就让数百人上当受骗。我们在谴责不法分子恶劣行径的同时,也不禁为盲目轻率的参与者扼腕叹息。
  2006年12月,蔡某、于某某等人注册成立了一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蔡某担任法人代表。该公司伪造与马铃薯加工厂签订的《合作经营意向书》,虚构开发“脱毒马铃薯”项目。“脱毒马铃薯”是指马铃薯种薯经过一系列技术措施清除薯块体内的病毒,获得无病毒或极少有病毒侵染的种薯,其具有早熟、产量高、品质好等优点。该公司以需要发展资金为名,以每单投资1280元,前七周每周返利180元,后八周每周返利150元的高额回报为诱饵,从2006年12月到2007年2月向社会集资2400多万元,涉及参与者440余人。其后,蔡某将部分集资款转移到自己控制的银行卡中,与于某某等人携款潜逃,给参与者造成近1700万元的损失。
  2007年5月,蔡某等人被公安机关在山东抓获。法院认为,蔡某、于某某等人的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蔡某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于某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摘自《打击非法集资典型案例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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