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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5年11月03日> > 总第2584期 > a04 > 新闻内容
婚内出轨,他们生下的女儿归谁抚养
新闻作者:文、图: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陈炜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03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略显空荡的庭审大厅,一男一女在各自的诉讼台上激烈申辩,据理力争。从表面上看,这是一起争夺小孩抚养权的普通案件,但让人惊讶的是,女孩的确是两人所生,可两人并不是夫妻!
  原来,小孩系两人婚内出轨同居时所生。男方此前已将小孩带回家抚养多年,女方如今却突然要夺回抚养权。其中有何隐情?


  
牌桌上邂逅“气质女”
  “女孩是我生下来的,我有权利抚养她。”庭审中,马爱梅反复向法院阐述自己的观点。
  “孩子从生下来就一直由我抚养,你从没出过一分钱,现在你想要就要?这不可能!”面对马爱梅的诉求,刘强鑫寸步不让,据理力争。
  9月28日,岳阳市华容县人民法院。偌大的庭审大厅空空荡荡——除了原告马爱梅、被告刘强鑫以及几个在场记录、审判的工作人员外,现场少有人旁听。
  从表面上看,这只是一起关于争夺小孩抚养权的普通案件,可让人惊奇的是,女孩是他们俩亲生,他们却不是夫妻。而且,女孩在由刘强鑫抚养四年后,马爱梅却突然要求夺回抚养权。其中有何隐情?
  10月25日下午,今日女报/凤网记者仔细查阅由华容县法院一名谭姓工作人员提供的案件材料后,抚养权争夺案背后的真相渐渐浮出水面。
  2009年6月的一天,在华容县一家棋牌室内,由于牌局“三缺一”,刘强鑫的同桌牌友喊来了马爱梅凑数。这是两人首次见面。刘强鑫很快被马爱梅的青春气质所吸引。为了赢得对方的好感,刘强鑫在牌局中故意放水,让马爱梅赢了不少。两人的关系也因此很快熟络起来。同年年底,都已结婚的两人偷偷地过起了同居生活。
  为防止妻子发现自己出轨,刘强鑫谎称公司让他接手个新项目,会经常出差,即便偶尔回家,呆的时间也不长。与此同时,马爱梅也向丈夫谎称,为了给当时即将上小学的儿子赚够生活费,她打算去广东打工,归期未定。
  
他把私生女以领养名义带回家
  刘强鑫和马爱梅的同居生活起初还算平稳。不成想,同居不到半年,一场突来的变故顿时让这对出轨男女惊慌失措。
  2010年5月的一天,身体突感不适的马爱梅去当地一家医院做检查,却发现自己怀孕了。刘强鑫得知后既惊慌又欣喜。人流还是生下来?这个艰难的选择并未困扰刘强鑫太久。
  “当时,医生说我已经怀孕快两个月了,我和他商量后没过几天,他(指刘强鑫)就跟我说将来一旦生下小孩,不管是男是女,他都愿意抚养。”今日女报/凤网记者从马爱梅向法院递交的诉讼材料中了解到,刘强鑫在主动提出抚养的同时,并未要求她承担任何费用,只规定小孩将由他的父母帮忙抚养,并限定马爱梅必须征得他的同意才能看望小孩。这样的说法,在刘强鑫递交的材料中也予以证实。
  刘强鑫为何愿意主动抚养小孩?在刘强鑫的答辩状中有答案:“在认识马爱梅之前,我和妻子已经结婚多年,但我们一直没有小孩。其间,妻子曾几次去医院做检查,但结果显示身体很健康,当时,我就怀疑可能是自己得了不育症,但碍于面子,一直不愿意去做检查……直到马爱梅怀上了我的孩子,我才再度怀疑是妻子的身体出了问题。”
  由于马爱梅的意外身孕,让此前一直苦恼患有不育症的刘强鑫长吁了一口气。只是,小孩出生后如果带回家,他又将如何对父母、妻子自圆其说?思来想去,刘强鑫决定提前给家人打预防针。他在答辩状里这样解释:“如果将小孩带回来,我就说是从孤儿院领养回来的。”
  不过,刘强鑫刚提出领养“孤儿”的想法就遭到了全家人的反对。“拼搏了几十年就为了养别人家的孩子?这事以后不要再提!”
  只是,刘强鑫为了让领养小孩的说法让家人接受,事先准备了对策。他特意去当地一家生殖医院做了生育能力检测,结果显示一切正常。当看到这份无病证明,他的父母沉默了。他的妻子更是感到压力倍增,也很快选择了不吭声。
  同时,为了让孩子生下来后能第一时间带回家,刘强鑫对妻子展开温柔攻势:“当时我就跟妻子承诺会带她再去医院做检查,如果妻子一年内能怀上就打消领养的念头,如果还是怀不上,我就把孩子领回来,而且跟妻子姓。”
  之后,经过刘强鑫长达三个月的反复劝说,迟迟未见腹部隆起的妻子最终选择了妥协。至于丈夫给出的姓氏补偿,自感有愧的她也没有接受。
  2011年,马爱梅顺利生下了一名女婴。女孩满月后,便由刘强鑫带回家以“领养”的名义交由其父母抚养。
  
她上法庭欲夺回女儿抚养权
  对于这个新来的女婴,刘强鑫的父母起初有些排斥,但随着女婴越长越像刘强鑫,二老很是欣慰,对女婴的照顾更加上心。
  其间,马爱梅会时常以刘强鑫的“朋友”身份前来串门看望小孩,每次都买来不少玩具和进口奶粉,出手阔绰。
  刘强鑫本以为日子就将这样平稳地过下去,哪知三年后,变故竟又接二连三地出现,而且更加猛烈。
  2014年,刘强鑫妻子顺利生产;紧接着不到一个月,马爱梅离婚了,儿子归前夫抚养。“她想要回女孩的抚养权,说不给就上门说出两人婚内出轨的真相。”刘强鑫在答辩状里如是写道,“我就是咽不下这口气,凭什么我养了几年小孩,她说要就要回,不给还威胁我?”
  因此,刘强鑫的回应更是直截了当:“我当时在电话里直接就告诉她,女孩毕竟是她生的,抚养权可以给她,但绝对要给予我补偿。如果她要将我们婚内出轨同居生女的事情曝光,我也会将真相告诉她的前夫和家人,大不了鱼死网破。”
  只是,当马爱梅决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时,两人在补偿的金额上又产生了分歧,致使协商迟迟未能达成一致。眼看协商陷入僵局,而女儿的抚养权迟迟无法归还,马爱梅经过再三考虑,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过,有所顾忌的她也没有将事情做绝。“她向法院起诉时一再跟我们要求,寄出的法院传票只能寄到双方的工作单位,绝不能邮寄到家。”法院工作人员回忆。
  由此,在今年9月28日的庭审现场,出现了文章开头少有人旁听的特殊一幕。
  当天,华容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告、被告已违反了《婚姻法》所禁止的行为,但同居期间所生育的子女应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被告刘强鑫现在家庭完整,妻子已生育一小孩,虽然被告有能力抚养两个子女成人,但其拒绝原告马爱梅与所生女婴相认,有违社会道德伦理,现原告已离婚,身边无子女,且其现有经济状况完全有能力将小孩抚养成人。综上,判决原告马爱梅与被告刘强鑫所生女儿由马爱梅抚养至十八周岁,由刘强鑫从2015年1月起每月给付女婴抚养费500元,此款限每年6月30日前付3000元,12月30日前付3000元。”
  刘强鑫和马爱梅在庭审后第二天达成协议,男方归还女方小孩抚养权,女方给予男方10000元生活补偿费,其余均按法院判决内容执行。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除工作人员外,其他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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