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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知识专栏
新闻作者:主办:湖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6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益万家?损万家?
  买了东西可以获得积分,积分积累足够还能换现金……陕西益万家公司打着“让消费者花出去的钱去而复返”、“有钱大家赚”的宣传口号,吸引了不少下岗职工、退休在家的中老年人参加,甚至一些低保户都参与了进来。他们期盼以此“悄悄改变生活”。
  结果,生活是改变了,却不是变好,而是变坏。
  2004年9月,陕西人张某采取虚假出资登记注册的方式,成立了以企业营销策划和商品购销信息咨询为营业范围的益万家公司。益万家公司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大肆对外宣传“消费积分奖励”模式,即公司会员到签约加盟商家消费,公司根据会员消费积分情况,将收取加盟商返还佣金的40%以奖励的方式返还给消费会员。但在实际经营中,张某等人采取“现金积分奖励”模式向会员非法集资,即公司会员在未消费的情况下,直接用现金购买积分(一元一分),200分为一个兑奖权,兑奖权越多,得奖励款越多。
  益万家公司共累计非法集资8600余万元,案发时尚有4770余万元未能返还。2005年1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查明了这起集资诈骗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大案。经法院审理,张某等人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依法判处相关涉案人员无期徒刑至十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08年8月1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摘自《打击非法集资典型案例汇编》,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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