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版
往期回顾
发刊日期:2015年10月13日> > 总第2578期 > a03 > 新闻内容
爱车被撞,他称“被逃逸司机拖行40多米”
新闻作者: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陈炜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3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遇红灯停车时,前车突然倒车,58岁的汤辉(化名)立即鸣笛示警,但前车不为所动,最终两车发生刮擦。他上前理论时,肇事司机却驾车逃离事故现场,更将他拖行40多米……
  
★事件回顾
  
等红灯遭肇事车突然倒退,车被刮上前理论反被拖行40多米
  事情发生在8月20日晚10时许。当晚,汤辉开车载着妻子刘武行车到长沙市天心区南湖路与书院路交叉的十字路口时,正是红灯,前面一辆小车突然后退,汤辉立即按响喇叭提示,但是前车车主没有反应,最终两车发生了刮擦。汤辉立即下车交涉,“当时对方一名年轻的女司机下了车,脾气有点横”。
  交涉无果,女司机叫醒了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男子,男子随即坐到了驾驶位上。“在此之前,这名男子一直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睡觉,我当时还闻到他们身上的酒气。”汤辉说,肇事女司机随后顺势坐到了车后座上开始打电话,当他试图与男子进行交涉时,“那个男的突然发动汽车,我马上提醒他熄火,并把手放在他的方向盘上进行制止,但他置之不理,一脚油门加速,将我拖行了40多米,驾车扬长而去。”
  随即,汤辉夫妻打电话报警,长沙市天心区交警大队民警曹皓博很快赶到了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可直到事故发生一个月后,他们才见到肇事女司机王欣丽。
  
★记者调查
  
协商未果,受害方欲起诉维权
  9月21日上午9时,今日女报/凤网记者来到了长沙市天心区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心,汤辉和刘武夫妇以及王欣丽都在。曹皓博表示:“正在尽量做协商和调解工作,如果调解不成功,将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走。”
  王欣丽告诉记者:“当时下车是想双方把车子停在路边上,等保险公司和交警过来再处理的,但是对方不愿移车。”汤辉回应:“当时不愿移车是有几点考虑的,一是交警没来,责任界定还不明;二是当时已经是晚上10点多钟了,路上的车流量比较小,不会影响交通;三是现场还没有拍照取证,移车会破坏肇事现场。”
  “如果不是我身体状况还好,路上的车流量不大,当天的后果不堪设想。”汤辉表示,当晚事故发生后他一度住院接受治疗,经检查,脑部、肩膀、手臂、腹部、小腿等多处受伤。“更气人的是,事故发生一个月后他们才愿意出来见面协调,态度本身就有问题。我希望能严格地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处理。并不是说我要他们赔偿多少钱,只是觉得这个事情太恶劣了,应该要引起警示,希望他们能吸取教训。”
  当天下午,民警曹皓博告诉记者:“到了中午,驾车逃离的男司机徐新华才来到交警大队。他答应进行赔偿,并负担所有的医疗费用。”曹皓博说,“这本来是一件非常小的交通事故,如果在车辆刚开始发生刮擦时,双方都能心平气和地进行协商,几百块钱的事情就能处理好,完全没必要搞得这么复杂。”
  截止记者发稿前,双方还未达成一致。汤辉夫妇表示:“正在搜集交通事故的证据,很快将向天心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说法
  
肇事逃逸最高可判七年刑期
  一般来说,交通事故发生后,要经交警部门调查才能确定肇事司机是否属于肇事逃逸。即便在确定属于肇事逃逸后,如果事故中没有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逃逸的驾驶员要负事故主要责任,但不构成交通肇事罪。这时,对肇事者的处罚是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同时对其机动车驾驶证扣12分。就本案而言,执意驾车逃离现场的徐新华即便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但不排除有肇事逃逸的可能性,因此,一旦汤辉、刘武夫妇就其肇事逃逸起诉胜诉,那么徐新华不但会面临罚款、拘留的处罚,甚至有可能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引发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肇事司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将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处罚。
  ——湖南理曜律师事务所律师 黄鸿
上一篇 下一篇
 
CopyRight 2009-2012 © All Rights Reserved. | 备案号:湘B2-2009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