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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知识专栏
新闻作者:主办:湖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3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P2P“非法集资第一案”
  网上借贷(P2P),是目前很火的一种投资方式。它能直接、有效地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但也问题频频。2014年,深圳一家法院审理的一个案子,被媒体称为我国P2P行业“非法集资第一案”。
  据了解,深圳市誉东方投资管理公司(下称“东方创投”)向社会公众推广其P2P信贷投资模式,承诺3%至4%月息的高额回报,在网上共吸收资金1.26亿元。但这些钱都流入了私人账户,最后经营不善公司倒闭。1.26亿元中,投资者只追回7400万,剩下的5200多万血本无归。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判处东方创投两名主要负责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著名财经专栏作家余丰慧分析认为,东方创投满足了P2P平台涉嫌非法集资的四大要素:资金池模式,发布虚假借款信息向不特定人群募集资金用于其他投资,发布虚假高利借款信息,通过“借新还旧”短期募集大量资金。
  据统计,去年P2P网络借贷平台涉嫌非法集资发案数、涉案金额、参与集资人数分别是2013年的11倍、16倍和39倍。 (摘自2014年8月13日《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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