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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知识专栏
新闻作者:主办:湖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29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响应国家产业政策为假,非法集资为真
  请你免费听个健康讲座,还送你一份小礼品,同时,免费告诉你一个赚大钱的信息,很多中老年人都难以拒绝。
  2009年7月,胡朋接受王福林的安排,成立洛阳市盛鑫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以听保健讲座、发放小礼品为名邀老年人前来,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旗号,虚构种植“小茴香”替代烟叶,投资环保产业等,承诺返还年利率13%-18%的高额利息,诱骗老年人支付投资款。2009年8月至2010年5月,共有55名中老年人被骗,金额达人民币260.212万元。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福林、胡朋的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于2012年9月判处王福林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判处胡朋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责令王福林、胡朋退出赃款发还被害人。
  (摘自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年10月23日发布的《全省法院非法集资类犯罪十大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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