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女报/凤网讯(通讯员 王燕)因误以为是熟人,拍其肩膀打招呼,谁知二人竟发生口角,进而酿成惨剧。近日,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陆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陆某某在衡阳市某公园广场附近买烟,突然被陌生人王某拍了一下肩膀,双方产生口角并动手。陆某某掏出小折叠尖刀刺伤王某。经法医鉴定,王某腹部刀刺伤被评定为重伤二级;胸壁刀伤被评定为轻伤二级。案发后,陆某某赔偿了王某经济损失6万元,取得了被害人王某的谅解。
法院经审结后认为,陆某某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归案后的表现及被害人对本案的发生亦有一定的过错,对陆某某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陆某某居住地司法行政机关经调查认为,陆某某与周边邻居相处较好,镇、村、组干部均表示愿意对其进行挽救帮教,同意对陆某某适用社区矫正,依法对陆某某适用缓刑。法院遂作出如前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