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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别打“挂科险”的擦边球
新闻作者:文/乔志峰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18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文/乔志峰
  在校大学生网卖“挂科险”。福建农林大学一个学生团队推出了一款“挂科险”,宣称“投2元,挂一科最高可获赔100元”,一天内已经卖出100多份。该团队负责人小涂是大三在读学生,他介绍,“挂科险”用户仅限福建农林大学学生,一份售价1.99元,每学期一人只能买一份,也就是只能保一科。(9月16日《华西都市报》)
  车险、寿险、财产险,这些保险我们都很熟悉,“挂科险”倒是闻所未闻。现在的大学生头脑灵活、意识超前,果然。虽然此举可以让他们得到一定的锻炼和创业经验,却还是不得不说,“挂科险”存在一些道德甚至法律方面的风险。
  虽然学生因购买了“挂科险”而故意挂科的可能性不大,但依然可能会导致他们的潜意识里出现一些侥幸心理。如果有人因此放松了学习,进而造成挂科,是否该后悔买了这个劳什子“挂科险”呢?
  另外,所谓的“挂科险”并非严格意义上的保险,其产生和运作没有正规保险公司的参与,购买者和销售者之间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保险关系,而是一种类保险的服务关系。学生购买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挂科险”,相关权利得不到保障。
  更严重的是,“挂科险”还涉嫌“非法经营”。《保险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擅自设立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或者非法经营商业保险业务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0万元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另据《刑法修正案》规定,未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非法经营商业保险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条文清清楚楚,某些学生还是别打“挂科险”这类擦边球为妙。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值得肯定和鼓励,但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更重要,切不可无意中触碰了法律的底线。学校和老师也要对此类现象引起重视,做好引导和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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